区社党组印发《关于在直属系统全体党员中开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日期:2018-06-26 03:08 字体:[ | | ]         浏览次数: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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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供销党组发〔201718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印

发《关于在直属系统全体党员中开展推进“两学

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社直属各党支部(总支):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在直属系统全体党员中开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17年5月22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党组关于在直属系统全体党员中开展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党办发〔201〕号)和直属机关工委《关于推进区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方案》(内直工党发〔201723号)要求,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简称“区社”)直属系统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要以加强区社机关党委建设、开展直属系统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单位和党支部争创党建工作佳绩、党员争创“北疆先锋”(以下简称“双建双创”)活动为主要载体,着力实现思想教育更加深入、“四个意识”更加坚定、政治功能更加凸显、服务大局更加到位的主要目标,切实把握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坚持示范引领、典型带动,坚持分类指导、激发活力,坚持常抓不懈、落细落小的基本原则,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学做结合、务求实效。

二、主要任务

要按照区直机关工委明确的联系实际“学”、对照标杆“做”、针对问题“改”的主要任务指标,继续抓好区社党组《关于在直属系统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内供销党组发〔201611号)《关于认真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六个一”活动的通知》(内供销党组发〔201616号)精神的贯彻落实,明确主要目标,围绕重要任务,遵循基本原则,落实方法步骤,加强组织推动和检查督导,落实学习教育内容,丰富学习教育手段,压实学习教育效果,切实使直属系统全体党员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走在前做表率,在各项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一)精心安排学习内容。要把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作为基本方法,认真学习党章党规,特别是《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等十八大以来新修订和颁布的党内法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机关党委要指导机关及直属系统各党支部(总支),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讨论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在学党章党规的同时,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建基本理论、“三农三牧”大政方针、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各项政策意见、合作经济和社有企业业务经营管理知识等理论知识。各党支部(总支)要每季度向机关党委上报一次党支部“三会一课”安排;组织党员对照“四个合格”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分四个专题,每个季度组织一次研讨交流。

(二)积极投身“双建双创”。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廖俊波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四讲四有”、“四个合格”要求,以廖俊波同志等先进模范人物和身边的先进典型为榜样,不忘初心、扎实工作、廉洁奉公,以实际行动践行“四讲四有”标准,做到“四个合格”。党支部要按照《关于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开展好经常性组织生活,实现晋位升级,争做一类标兵党支部。直属系统全体党员要按照《关于开展当好“四个表率”主题教育、争创“北疆先锋”活动的指导意见》,立足本职岗位,坚持学习提高、带头坚定立场,勇于担当作为、带头履职尽责,严肃政治生活、带头增强党性,强化规矩意识、带头转变作风,加强道德修养、带头端正品行。区社每半年开展一次有奖征集合理化建议活动,教育全体党员牢固树立上级社为下级社服务,全系统为基层服务、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强化担当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一线,掌握实情,尽心竭力为系统、为企业、为基层出主意、想办法、解难事,警惕和紧盯工作纪律、“三不”、“四风”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整改落实,全面建设服务型机关,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振奋精神,勇于担当,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当好“四个表率”,争创“北疆先锋”。

(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要坚持学做结合,突出针对性,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把查找解决问题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规定要求。党支部要查找分析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认真、严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规范,团结教育服务群众是否有力、到位,着力解决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党员要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讲话,对照先进典型,着力查找和解决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要加强诚信供销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和执行力。要加强对直属出资企业改革、“三重一大”事项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持续抓好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对发生在针对区社直属系统违反纪律和规矩的行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的现象,要“零容忍”、“严整治”,毫不手软地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党支部要按照自治区党委的有关精神,参照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对照廖俊波等同志的先进事迹和近期自治区发生的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例为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围绕如何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 28 条具体规定等内容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于 5 月底前完成。

三、组织领导

(一)要加强组织引领。要牢固树立融合式党建+的工作理念,按照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加强机关党委工作的意见》(内直党工发〔201714号)和《2017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指标(框架)》的要求,积极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北疆先锋工程,按要求抓好宣传思想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群团工作、帮扶工作,发挥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直属系统各党支部(总支)书记、副书记、委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做合格党员、合格领导干部,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 28 条具体规定,形成以上率下、整体联动的良好氛围。党支部书记要履行好“一岗双责”,要带头进行领学,带头为党员讲党课,在工作中带头实践“四个表率”。

(二)严格落实教育措施。要认真落实组织学习讨论、支部书记讲好党课、定期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按标准和程序评议党员、铭记宗旨多作贡献、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等教育措施,认真总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注重培树典型,发挥各级各类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三)确保取得实际效果。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推进单位中心工作、做好党建日常工作有机融合,把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任务完成、党建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最终目标和实际成效的检验标准,逐级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做到组织领导、分类指导、检查督导、宣传引导“四到位”,充分发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带动效应,真正实现两不误、两促进,两手抓、两手硬。要明确责任抓落实,加强督导抓落实,选树典型抓落实,总结经验抓落实,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