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供销发〔2017〕46号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在区社机关开展“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区社各处室:
为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调动区社机关干部职工善于学习、乐于学习、服务基层的积极性,大力发挥区社机关干部职工注重学习、服务基层的表率作用,努力在区社机关形成崇尚学习、倾心服务、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推进全区供销合作社事业综合改革和创新发展,按照区社年度工作安排,决定2017年在区社机关开展“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建设年”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调动和发挥区社机关干部职工注重学习、服务基层的表率作用,做到学思践悟、学做结合、知行合一,实现“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四个表率”作用明显,服务功能有效发挥。
二、主要目标
(一)加强理论武装,提高理论素养。要在区社机关大兴学习之风,引导和培养机关干部职工崇尚学习、善于学习、乐于学习的良好习惯。机关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做“学习型服务型建设年”活动的表率,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讨论等丰富多彩的形式,不断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带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建基本理论、“三农三牧”大政方针、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各项政策意见、合作经济和社有企业业务经营管理知识等理论知识,切实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探讨和实践,加强供销合作社理论和政策研究。
(二)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步伐,引导区社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当好“四个表率”,主动投身并自觉参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创新实践,每半年开展一次有奖征集合理化建议活动,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上级社为下级社服务,全系统为基层服务、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强化担当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一线,掌握实情,尽心竭力为系统、为企业、为基层出主意、想办法、解难事,警惕和紧盯工作纪律、“三不”、“四风”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整改落实,全面建设服务型机关,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振奋精神,勇于担当,在区社综合改革中建功立业。
(三)倾心优化服务,积极推进诚信供销合作社建设。要不断优化服务质量,把服务主导的理念贯穿在区社工作的各个方面,积极稳妥地为直属单位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保障,加强诚信供销社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和执行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直属出资企业改革、“三重一大”事项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持续抓好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对发生在针对区社直属系统违反纪律和规矩的行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的现象,要“零容忍”、“严整治”,毫不手软地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团(青)组织作用。要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不断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学思践悟、学做结合、知行合一。要充分发挥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团(青)组织发挥表率作用,为实现区社确定的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目标、推进供销合作社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活动至2017年12月末,年终进行总结考评,之后转入经常化的轨道。
(二)具体措施。
1.学习型机关建设措施。一是丰富学习内容。要根据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党委理论学习计划安排,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6〕6号),持续不断地深入学习经济理论和党在新时期的经济政策,学习供销社业务相关的专业理论和知识、技术。二是创新学习方法。采取个人自学、支部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供销讲堂”、“供销课堂”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做到全员参与,定期研讨交流,除合理安排个人自学外,以处室为单位组织集中学习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提倡区社领导、处室负责人领学、教学。三是营造学习氛围。政治理论学习、宏观政策研究、业务知识学习三者要有机结合、深入融合,真正形成人人爱学习、人人讲学习、人人务学习的良好氛围。要加强供销合作社理论和政策研究,以理论为支撑,切实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探讨和实践。
2.服务型机关建设措施。一是积极培树典型。要以廖俊波等先进典型为榜样,按照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要求,发挥区社每名干部职工的示范带动和带头引领作用,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要把活动开展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与完成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与“双建双创”活动共同推进,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凝心聚力为促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献计献力。二是提升服务质量。主动树立为直属出资企业、为供销合作社系统、为农牧民服务的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切实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每名干部职工的工作动力,尽心竭力为服务目标排忧解难。三是注重取得实效。紧紧围绕“四讲四有”、“四个合格”要求,不忘初心、扎实工作、廉洁奉公,以实际行动践行“四讲四有”标准,做到“四个合格”,身体力行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和群众中去,真心实意为人民造福。要把活动开展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及推进单位中心工作、做好党建日常工作有机融合,逐级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充分发挥活动的带动效应,真正实现两不误、两促进。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活动开展以处室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处长(负责人)真正负起责任来,各党支部加强督促推进,区社机关党委抓好督导检查考评。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建设年”活动,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参与,发挥引领和表率作用,切实通过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主人翁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区社机关党委要依据《内蒙古供销合作社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优工作暂行办法》(内供销发〔2017〕21号),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评价,实行跟踪指导,并适时总结活动推进情况。各处室都要建立活动台账,做好活动记录,建立活动档案,年终区社统一进行总结讲评。要把理论学习和开展服务情况作为对区社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德才表现和作风纪律情况考评的重要参考,对有建树、有创新、有成果的处室或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干事、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单位和个人要视情对负责人和本人进行约谈,切实起到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促进工作的目的。
(二)争做“四个表率”。区社机关干部职工要以廖俊波等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争做高举旗帜、维护核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和加强自身建设的表率。
(三)持续推进综合改革。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面宣讲和培育体现区社机关创业精神及自身文化特点的核心价值观,统一思想,凝神聚力,为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