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规范整顿东乌旗再生资源市场,推进再生资源行业快速健康发展,东乌旗委、政府印发了《东乌旗再生资源市场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再生资源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
根据《工作方案》,东乌旗成立了全旗再生资源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旗公安、财政、消防、供销合作社、环保、建设、商务、安监、爱卫办、工商、税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供销社,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派一名工作人员到再生资源市场内办公,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对再生资源市场内的经营户进行管理和提供必要的服务。同时要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财务制度和市场经营管理制度,促进再生资源市场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工作方案》强调,要规范整顿乌里雅斯太镇废旧物回收零散经营户,零散经营户要于5月1日前全部搬迁至再生资源市场内,逾期未搬迁的要予以依法取缔。
《工作方案》明确,将再生资源资源市场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提供资金保障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再生资源市场租赁所得资金,用于偿还市场建设债务和扩建市场以及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近日,为规范整顿东乌旗再生资源市场,推进再生资源行业快速健康发展,东乌旗委、政府印发了《东乌旗再生资源市场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再生资源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
根据《工作方案》,东乌旗成立了全旗再生资源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旗公安、财政、消防、供销合作社、环保、建设、商务、安监、爱卫办、工商、税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供销社,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派一名工作人员到再生资源市场内办公,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对再生资源市场内的经营户进行管理和提供必要的服务。同时要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财务制度和市场经营管理制度,促进再生资源市场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工作方案》强调,要规范整顿乌里雅斯太镇废旧物回收零散经营户,零散经营户要于5月1日前全部搬迁至再生资源市场内,逾期未搬迁的要予以依法取缔。
《工作方案》明确,将再生资源资源市场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提供资金保障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再生资源市场租赁所得资金,用于偿还市场建设债务和扩建市场以及日常经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