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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科右中旗政府出台《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日期:2010-08-02 12:00 字体:[ 大 | 中 | 小 ]         浏览次数: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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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划拨15万元“两会”经费

盟级、旗级示范专业合作社财政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

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商标、认证每个(项)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补贴

 

      近日,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右中政发[2010]18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强化了供销合作社的职能定位,强调要加大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

《意见》要求,对旗供销合作社系统争取到的“新网工程”及农牧区商贸流通网络工程项目,将按照项目资金的1:1比例给予配套,并列入当年财政预算。旗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和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的服务职能,旗财政部门要将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和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划拨15万元作为“两会”经费。继续实施创建示范社工程,对辐射能力大、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助农增收效果明显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加大补助力度,将示范专业合作社奖励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被评为盟级示范专业合作社的奖励2万元,被评为旗级示范专业合作社的奖励1万元。鼓励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品牌化建设,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商标、开展各类认证的,所需费用由旗财政给予补贴,注册一个商标给予3000元补贴,每进行一项认证给予5000元补贴。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社属企业按照有关法规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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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科右中旗政府出台《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日期:2010-08-02 00:00

每年划拨15万元“两会”经费

盟级、旗级示范专业合作社财政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

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商标、认证每个(项)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补贴

 

      近日,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右中政发[2010]18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强化了供销合作社的职能定位,强调要加大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

《意见》要求,对旗供销合作社系统争取到的“新网工程”及农牧区商贸流通网络工程项目,将按照项目资金的1:1比例给予配套,并列入当年财政预算。旗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和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的服务职能,旗财政部门要将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和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划拨15万元作为“两会”经费。继续实施创建示范社工程,对辐射能力大、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助农增收效果明显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加大补助力度,将示范专业合作社奖励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被评为盟级示范专业合作社的奖励2万元,被评为旗级示范专业合作社的奖励1万元。鼓励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品牌化建设,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商标、开展各类认证的,所需费用由旗财政给予补贴,注册一个商标给予3000元补贴,每进行一项认证给予5000元补贴。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社属企业按照有关法规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

每年划拨15万元“两会”经费 盟级、旗级示范专业合作社财政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 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商标、认证每个(项)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补贴 近日,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右中政发[2010]18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强化了供销合作社的职能定位,强调要加大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 《意见》要求,对旗供销合作社系统争取到的“新网工程”及农牧区商贸流通网络工程项目,将按照项目资金的1:1比例给予配套,并列入当年财政预算。旗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和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的服务职能,旗财政部门要将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和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划拨15万元作为“两会”经费。继续实施创建示范社工程,对辐射能力大、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助农增收效果明显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加大补助力度,将示范专业合作社奖励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被评为盟级示范专业合作社的奖励2万元,被评为旗级示范专业合作社的奖励1万元。鼓励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品牌化建设,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商标、开展各类认证的,所需费用由旗财政给予补贴,注册一个商标给予3000元补贴,每进行一项认证给予5000元补贴。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社属企业按照有关法规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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