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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
来源: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日期:2011-10-17 12:00 字体:[ 大 | 中 | 小 ]         浏览次数: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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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政府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专项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

市场和网络体系建设

近日,乌海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乌海政发〔2011〕97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结合乌海市实际情况,提出了对国发〔2009〕40号和内政发〔2009〕108号文件的贯彻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了供销合作社在乌海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一是大力推动“新网工程”建设,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按照整体布局区域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服务一体化的原则统筹安排,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现代流通网络体系;二是不断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加快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步伐,增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强化社有资产监管,推行开放办社,广泛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加入供销合作社,为农牧民专业合作搭建服务平台;三是积极推动社有企业健康发展,完善企业经营机制,调整和优化企业的经营结构和资本布局,着力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骨干龙头企业,扩大社有企业规模,增强供销合作社的整体实力和服务水平。

《意见》明确提出,在对中央和自治区“新网工程”建设资金安排市级配套资金的基础上,市政府每年拿出500万元资金,用于对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市场和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专项支持,此项资金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意见》对供销合作社“新网工程”建设、机构设置、项目开发、土地使用、税费优惠、队伍建设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扶持政策。(朱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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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
来源: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日期:2011-10-17 00:00

乌海市政府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专项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

市场和网络体系建设

近日,乌海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乌海政发〔2011〕97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结合乌海市实际情况,提出了对国发〔2009〕40号和内政发〔2009〕108号文件的贯彻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了供销合作社在乌海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一是大力推动“新网工程”建设,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按照整体布局区域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服务一体化的原则统筹安排,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现代流通网络体系;二是不断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加快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步伐,增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强化社有资产监管,推行开放办社,广泛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加入供销合作社,为农牧民专业合作搭建服务平台;三是积极推动社有企业健康发展,完善企业经营机制,调整和优化企业的经营结构和资本布局,着力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骨干龙头企业,扩大社有企业规模,增强供销合作社的整体实力和服务水平。

《意见》明确提出,在对中央和自治区“新网工程”建设资金安排市级配套资金的基础上,市政府每年拿出500万元资金,用于对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市场和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专项支持,此项资金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意见》对供销合作社“新网工程”建设、机构设置、项目开发、土地使用、税费优惠、队伍建设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扶持政策。(朱海君)

乌海市政府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专项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 市场和网络体系建设 近日,乌海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乌海政发〔2011〕97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结合乌海市实际情况,提出了对国发〔2009〕40号和内政发〔2009〕108号文件的贯彻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了供销合作社在乌海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一是大力推动“新网工程”建设,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按照整体布局区域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服务一体化的原则统筹安排,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现代流通网络体系;二是不断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加快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步伐,增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强化社有资产监管,推行开放办社,广泛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加入供销合作社,为农牧民专业合作搭建服务平台;三是积极推动社有企业健康发展,完善企业经营机制,调整和优化企业的经营结构和资本布局,着力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骨干龙头企业,扩大社有企业规模,增强供销合作社的整体实力和服务水平。 《意见》明确提出,在对中央和自治区“新网工程”建设资金安排市级配套资金的基础上,市政府每年拿出500万元资金,用于对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市场和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专项支持,此项资金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意见》对供销合作社“新网工程”建设、机构设置、项目开发、土地使用、税费优惠、队伍建设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扶持政策。(朱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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