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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中央一号文件政策措施分工,要求供销合作社落实10项任务
来源: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日期:2013-03-04 12:00 字体:[ 大 | 中 | 小 ]         浏览次数: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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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将中央一号文件有关政策措施详细分解为80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各部委及单位部门,其中涉及供销合作社工作任务的共10项。

一、第12项要求,关于“加快推进以城市标准化菜市场、生鲜超市、城乡集贸市场为主体的农产品零售市场建设”的问题,由商务部会同农业部、发改委、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落实。

二、第14项要求,关于“大力培育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连锁分销和农民网点”的问题,由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三、第15项要求,关于“启动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示范区创建”的问题,由商务部会同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落实。 

四、第18项要求,关于“适时启动玉米、大豆、油菜籽、棉花、食糖等农产品临时收储”和“优化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储备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完善粮棉油糖进口转储制度”的问题,由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农业部、粮食局、海关总署、供销合作总社、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中储棉总公司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五、第21项要求,关于“加强和完善农产品信息统计发布制度,建立市场调控效果评估制度”的问题,由发展改革委、统计局会同商务部、税务总局、农业部、粮食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六、第39项要求,关于“实行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分级建立示范社名录,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的问题,由农业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水利部、林业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落实。

七、第41项要求,关于“增加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支持合作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增强发展能力”的问题,由财政部会同农业部、水利部、林业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落实。

八、第46项要求,关于“引导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和联合,积极探索合作社联社登记管理办法”的问题,由农业部、工商总局会同林业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九、第53项要求,关于“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问题,由科技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教育部、中央宣传部、林业局、共青团中央、银监会、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落实。 

十、第56项要求,关于“加快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启动金农工程二期,推动国家农村信息化试点省建设”的问题,由农业部、科技部会同中央组织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气象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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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中央一号文件政策措施分工,要求供销合作社落实10项任务
来源: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日期:2013-03-04 00:00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将中央一号文件有关政策措施详细分解为80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各部委及单位部门,其中涉及供销合作社工作任务的共10项。

一、第12项要求,关于“加快推进以城市标准化菜市场、生鲜超市、城乡集贸市场为主体的农产品零售市场建设”的问题,由商务部会同农业部、发改委、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落实。

二、第14项要求,关于“大力培育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连锁分销和农民网点”的问题,由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三、第15项要求,关于“启动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示范区创建”的问题,由商务部会同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落实。 

四、第18项要求,关于“适时启动玉米、大豆、油菜籽、棉花、食糖等农产品临时收储”和“优化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储备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完善粮棉油糖进口转储制度”的问题,由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农业部、粮食局、海关总署、供销合作总社、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中储棉总公司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五、第21项要求,关于“加强和完善农产品信息统计发布制度,建立市场调控效果评估制度”的问题,由发展改革委、统计局会同商务部、税务总局、农业部、粮食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六、第39项要求,关于“实行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分级建立示范社名录,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的问题,由农业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水利部、林业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落实。

七、第41项要求,关于“增加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支持合作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增强发展能力”的问题,由财政部会同农业部、水利部、林业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落实。

八、第46项要求,关于“引导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和联合,积极探索合作社联社登记管理办法”的问题,由农业部、工商总局会同林业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九、第53项要求,关于“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问题,由科技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教育部、中央宣传部、林业局、共青团中央、银监会、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落实。 

十、第56项要求,关于“加快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启动金农工程二期,推动国家农村信息化试点省建设”的问题,由农业部、科技部会同中央组织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气象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落实。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将中央一号文件有关政策措施详细分解为80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各部委及单位部门,其中涉及供销合作社工作任务的共10项。 一、第12项要求,关于“加快推进以城市标准化菜市场、生鲜超市、城乡集贸市场为主体的农产品零售市场建设”的问题,由商务部会同农业部、发改委、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落实。 二、第14项要求,关于“大力培育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连锁分销和农民网点”的问题,由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三、第15项要求,关于“启动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示范区创建”的问题,由商务部会同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落实。 四、第18项要求,关于“适时启动玉米、大豆、油菜籽、棉花、食糖等农产品临时收储”和“优化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储备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完善粮棉油糖进口转储制度”的问题,由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农业部、粮食局、海关总署、供销合作总社、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中储棉总公司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五、第21项要求,关于“加强和完善农产品信息统计发布制度,建立市场调控效果评估制度”的问题,由发展改革委、统计局会同商务部、税务总局、农业部、粮食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六、第39项要求,关于“实行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分级建立示范社名录,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的问题,由农业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水利部、林业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落实。 七、第41项要求,关于“增加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支持合作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增强发展能力”的问题,由财政部会同农业部、水利部、林业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落实。 八、第46项要求,关于“引导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和联合,积极探索合作社联社登记管理办法”的问题,由农业部、工商总局会同林业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九、第53项要求,关于“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问题,由科技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教育部、中央宣传部、林业局、共青团中央、银监会、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落实。 十、第56项要求,关于“加快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启动金农工程二期,推动国家农村信息化试点省建设”的问题,由农业部、科技部会同中央组织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气象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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