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承担监事变动调整和沟通联络等工作;指导系统监事会工作。
(二)负责监事会监督检查、调查研究和社情民意等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三)会同区社有关处室承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财政资金使用和企业重大投资、并购重组、资产运营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拟定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直属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系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情况。
(六)承担区社机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直属企业章程修订审核,指导直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七)承办区社党组、理事会、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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