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者模式
|
无障碍版
|
移动版
移动版
|
长辈版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
|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为农务农姓农
为农务农姓农
为农务农姓农
  • 首页 首页
  • 新闻资讯
  • 社务公开
  • 党建专栏
  • 服务农牧
  • 互动交流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法规
国务院发布指导意见确定化解产能过剩矛盾8项任务
来源: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日期:2013-10-16 12:00 字体:[ 大 | 中 | 小 ]         浏览次数:344
分享到:
打印本页
为积极稳妥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指导其他产能过剩行业的化解工作,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新一届政府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又一重大举措。《指导意见》提出,要通过5年努力,在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上取得重要进展,使这些行业达到产能规模基本合理、发展质量明显改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的目标。

  《指导意见》强调,要按照尊重规律、分业施策、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的总原则,着力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着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配套政策,分别“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过剩产能;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指导意见》根据行业特点,分别提出了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分业施策意见,并确定了当前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8项主要任务:一是严禁建设新增产能项目,分类妥善处理在建违规项目。二是全面清理整顿已建成的违规产能,加强规范和准入管理。三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产能有序退出。四是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五是努力开拓国内有效需求,着力改善需求结构。六是巩固扩大国际市场,拓展对外投资合作。七是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加强企业管理创新,增强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动力。八是创新政府管理,营造公平环境,完善市场机制,建立长效机制。

  • 中国政府网
  •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站
  • 政府及有关部门网站
    农牧厅 商务厅 教育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民族事务委员会 科学技术厅 公安厅 司法厅 财政厅 自然资源厅 水利厅 交通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旅厅 统战部
  • 盟市级供销社
    巴彦淖尔市供销合作社 赤峰市供销合作社
事业单位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
电话:0471-5182960 / 5182963
蒙ICP备09001170号-3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45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882号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882号
技术支持:内蒙古凌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
  • 返回首页
  • 页面放大
  • 页面缩小
  • 语音播报
  • 指读
  • 大鼠标
  • 退出 退出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政策法规
国务院发布指导意见确定化解产能过剩矛盾8项任务
来源: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日期:2013-10-16 00:00
为积极稳妥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指导其他产能过剩行业的化解工作,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新一届政府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又一重大举措。《指导意见》提出,要通过5年努力,在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上取得重要进展,使这些行业达到产能规模基本合理、发展质量明显改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的目标。

  《指导意见》强调,要按照尊重规律、分业施策、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的总原则,着力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着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配套政策,分别“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过剩产能;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指导意见》根据行业特点,分别提出了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分业施策意见,并确定了当前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8项主要任务:一是严禁建设新增产能项目,分类妥善处理在建违规项目。二是全面清理整顿已建成的违规产能,加强规范和准入管理。三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产能有序退出。四是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五是努力开拓国内有效需求,着力改善需求结构。六是巩固扩大国际市场,拓展对外投资合作。七是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加强企业管理创新,增强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动力。八是创新政府管理,营造公平环境,完善市场机制,建立长效机制。

为积极稳妥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指导其他产能过剩行业的化解工作,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新一届政府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又一重大举措。《指导意见》提出,要通过5年努力,在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上取得重要进展,使这些行业达到产能规模基本合理、发展质量明显改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的目标。   《指导意见》强调,要按照尊重规律、分业施策、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的总原则,着力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着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配套政策,分别“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过剩产能;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指导意见》根据行业特点,分别提出了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分业施策意见,并确定了当前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8项主要任务:一是严禁建设新增产能项目,分类妥善处理在建违规项目。二是全面清理整顿已建成的违规产能,加强规范和准入管理。三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产能有序退出。四是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五是努力开拓国内有效需求,着力改善需求结构。六是巩固扩大国际市场,拓展对外投资合作。七是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加强企业管理创新,增强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动力。八是创新政府管理,营造公平环境,完善市场机制,建立长效机制。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
  • 电话:0471-5182960 / 5182963
  • 蒙ICP备09001170号-3
  •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882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45
  •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电话:0471-5182960 / 5182963  蒙ICP备09001170号-3
  •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45
  •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8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