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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印发《赤峰市农村牧区新型基层供销合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日期:2014-02-28 12:00 字体:[ 大 | 中 | 小 ]         浏览次数: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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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赤峰市人民政府印发《赤峰市农村牧区新型基层供销合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赤政办字[2014]11号),明确了全市农村牧区新型基层供销合作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主要职能、建设模式和标准、工作要求,全面启动了全市新型基层供销合作体系建设工程。

《方案》强调,按照“政府主导、供销社主办、农牧民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基本原则,形成以基层供销合作社为支撑,以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等经济组织和网络终端为载体,运转有序、管理规范、体制多元、机制灵活的基层组织结构和经营服务体系。

《方案》指出,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是党委、政府与农牧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供销合作社的基础和为“三农三牧”服务的综合平台,主要承担引领合作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

《方案》要求,从2014年起,争取用四年时间,建设基本覆盖全市各苏木(乡、镇),集组织、经营、服务于一体的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每个苏木(乡、镇)都要建有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供销社组织引领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达到600家以上;在人口相对集中且人口数量较多的嘎查(村、社区)都要建立起村务、商务、服务三位一体,服务功能较完善的综合服务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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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印发《赤峰市农村牧区新型基层供销合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日期:2014-02-28 00:00

 

近日,赤峰市人民政府印发《赤峰市农村牧区新型基层供销合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赤政办字[2014]11号),明确了全市农村牧区新型基层供销合作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主要职能、建设模式和标准、工作要求,全面启动了全市新型基层供销合作体系建设工程。

《方案》强调,按照“政府主导、供销社主办、农牧民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基本原则,形成以基层供销合作社为支撑,以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等经济组织和网络终端为载体,运转有序、管理规范、体制多元、机制灵活的基层组织结构和经营服务体系。

《方案》指出,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是党委、政府与农牧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供销合作社的基础和为“三农三牧”服务的综合平台,主要承担引领合作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

《方案》要求,从2014年起,争取用四年时间,建设基本覆盖全市各苏木(乡、镇),集组织、经营、服务于一体的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每个苏木(乡、镇)都要建有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供销社组织引领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达到600家以上;在人口相对集中且人口数量较多的嘎查(村、社区)都要建立起村务、商务、服务三位一体,服务功能较完善的综合服务社。

近日,赤峰市人民政府印发《赤峰市农村牧区新型基层供销合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赤政办字[2014]11号),明确了全市农村牧区新型基层供销合作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主要职能、建设模式和标准、工作要求,全面启动了全市新型基层供销合作体系建设工程。 《方案》强调,按照“政府主导、供销社主办、农牧民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基本原则,形成以基层供销合作社为支撑,以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等经济组织和网络终端为载体,运转有序、管理规范、体制多元、机制灵活的基层组织结构和经营服务体系。 《方案》指出,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是党委、政府与农牧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供销合作社的基础和为“三农三牧”服务的综合平台,主要承担引领合作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 《方案》要求,从2014年起,争取用四年时间,建设基本覆盖全市各苏木(乡、镇),集组织、经营、服务于一体的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每个苏木(乡、镇)都要建有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供销社组织引领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达到600家以上;在人口相对集中且人口数量较多的嘎查(村、社区)都要建立起村务、商务、服务三位一体,服务功能较完善的综合服务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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