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概况
2014年4月2日至3日上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五届理事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期间套开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议。
会议传达了李克强总理、汪洋副总理对全国春季农业生产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的批示、讲话精神,以及汪洋副总理在总社呈报的五届九次理事会工作报告上的重要批示精神。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代表总社常务理事会作了题为《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步伐》的工作报告。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副主任李春生做会议总结。根据总社章程,经会议投票选举,肖仲凯当选总社理事会副主任,潘种树当选为总社监事会副主任,戴公兴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总社理事会副主任。会议调整、递补了理事会理事、监事会监事,表彰了2013年度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先进单位。内蒙古供销合作社荣获“2013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一等奖”。湖南省社等4家单位分别围绕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作了交流发言。
二、汪洋副总理重要批示
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总社呈报的理事会工作报告上作重要批示,内容如下:2013年,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为农业农村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谨向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问候!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之年,希望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积极稳妥开展综合改革试点,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能够发挥自身优势、更富活力和效率的体制机制,努力拓宽为农服务领域,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为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再立新功!
三、《理事会工作报告》主要精神
工作报告共分三个部分:一是2013年主要工作回顾;二是抢抓机遇、凝聚共识,坚定不移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三是2014年的重点工作。
关于2013年工作,《工作报告》指出,2013年,全系统紧紧抓住中央部署全面深化改革重大机遇,主动谋划供销合作社改革;积极应对市场形势变化,把稳增长、防风险,提升质量和效益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系统上下加快构建扶持基层发展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了推动基层发展的整体合力;各地顺应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和为农服务新要求,积极创新服务方式,扩大服务领域,充实服务内容,供销合作社综合性服务平台的功能和优势日益显现;全系统把促进企业经营结构调整,作为加快社有企业发展的切入点,推动社有企业结构调整和效益提升;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作风建设呈现新气象。一年来,全系统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主要经济指标保持较快增长,经济实力、服务能力和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关于形势和任务,《工作报告》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是贯穿供销合作社各项工作的一条鲜明主线。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面临十分难得的机遇,具备良好的基础和条件。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加快发展,是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供销合作社的工作要求,也是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狠下决心推进落实。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系统必须抢抓机遇、凝聚共识,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突出改革重点,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把供销合作社建成符合我国国情、具有完善组织体系和规模优势、体现政策导向、为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渠道。
《工作报告》从六个方面对2014年工作进行部署。
第一,以综合改革试点为突破口,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一要注重统筹谋划,稳步扎实推进。二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级供销合作社都要成立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试点省份供销合作社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没有列入试点的省份,也要选择基础条件较好、代表性较强或在某一方面具有优势的地区组织开展试点。总社近年来确定的改革发展联系点和县级社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要纳入总社综合改革试点总体工作中,统筹推进。三要坚持因地制宜,鼓励探索创新。各省区市要根据自身条件和优势,在试点内容选择上有所侧重,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使改革在具体实施路径上突出自身优势、特色,具有可操作性。
第二,以加快社有企业改革发展为着力点,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要保持社有企业平稳发展势头。准确把握市场走向,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投资管理,避免盲目铺摊子。积极推进系统内外企业联合与合作。二要不断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创新企业经营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社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加强成本管理,实现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加强风险管理,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三要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实行外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监事制度和职业经理人制度。强化激励约束,完善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机制,探索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实现调动企业经营管理者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有机统一。
第三,以推进服务规模化为切入点,着力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一要充分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融合、弥补、替代等功能作用。要充分运用好、发挥好自身具有的独特优势,发挥好融合功能,把分散的土地经营主体通过服务手段联结起来,提高规模效益;发挥好弥补功能,把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办好,提高农业效率和效益;发挥好替代功能,以“土地代耕、托管”等方式,开展“保姆式”、“菜单式”服务,有效解决耕地闲置、经营粗放等问题。二要着力强化农业生产服务。围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创建行动”为载体,充实服务内容,拓展服务领域。三要加快发展社区综合服务。顺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加快建设一批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农村综合服务社和社区服务中心。巩固提升农资、日用消费品、农产品等经营业务,积极拓展农机维修、养老幼教、代理代办、就业培训等服务,主动承接相关涉农部门在基层的服务。四要加快搭建农业科技服务平台。有条件的地区要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有机肥、推广高标准农膜和残膜回收等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农产品现代化仓储物流设施和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技术的集成应用。继续推进农村流通领域科技特派员创业专项行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和庄稼医院科技服务示范项目建设。五要探索开展农村合作金融。要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探索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开展农村互助合作保险。创办农信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典当、担保、融资租赁等业务,参与农信社股份制改造和村镇银行组建工作,提供多样化农村金融服务。
第四,以密切与农民的联系为核心,推进组织体系创新。一要继续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建设一批具有自主经营实体、为农服务载体、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特点的新型基层社,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引导农民社员参与基层社的经营管理,促进基层社与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二要充分发挥联合社的功能作用。着力提升联合社的综合统筹能力、指导服务能力、资产运营与监管能力、政策协调能力,进一步明晰职能定位。继续通过“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扶持资金以及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等,加大对基层的资金扶持力度。有条件的省级社、地级社、县级社也要设立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积极探索县联社组织体制改革,构建面向农民和合作社的开放平台,成为县域内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与服务的有效载体。探索省及省以下办成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的途径和方式,加快构建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组织体系。推进主管社团改革发展,不断提升行业话语权和影响力。
第五,以“新网工程”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为抓手,打造农村现代流通主导力量。一要继续深入推进“新网工程”建设。推进流通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以龙头企业带动网络资源整合,以优化“新网工程”项目建设布局带动组织体系改造。加快推进农村流通设施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提升工程。积极推进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和农产品、再生资源等“四大网络”的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二要加强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骨干的市场流通网络建设。鼓励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构建产销一体化流通链条,开展冷藏储存、物流配送、终端直销网点建设。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示范区创建,探索建设由政府和供销合作社共同出资、供销合作社具体经营、交易费用严格控制的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基层供销合作社为依托,积极培育和发展一批具备产后加工、分拣包装、冷藏、仓储功能的产地农产品收集市场、集配中心。扶持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推进城市零售终端建设,逐步把供销合作社网点延伸到城市社区。
第六,以加强干部队伍和作风建设为保障,为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支撑。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合作经济组织的特点,探索建立适应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要求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领导干部要建立改革联系点制度,包片蹲点,深入调研,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指导的针对性、服务的有效性。加强对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建言献策、监督执行和优化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共青团、妇联、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为深化改革凝心聚力。要加大宣传力度,培养和弘扬供销合作社文化。
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主要精神
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2014年1月,总社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的目标任务,即: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以基层组织改造、转变联合社体制机制、完善组织体系建设、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合作金融业务六个方面为重点内容,创新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探索省及省以下办成上下贯通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的途径和方式,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2014年4月3日上午,总社在五届九次理事会议期间,套开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王侠主任做重要讲话,对启动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李春生副主任主持会议,并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供销合作总社在河北、浙江、山东、广东四省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的批复》。骆琳副主任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有关情况作了说明。广东、山东、河北、浙江等4省供销合作社作了发言。
王侠主任在讲话指出,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形势做出的重大部署。供销合作社系统一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强调开展综合改革试点,是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内在要求;是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探索新路;是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凝聚共识。二要集中精力、重点攻关,在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一是要在密切与农民联系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二是要在形成上下贯通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三是要在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渠道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四是要在成为农村商品流通的主导力量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五是要在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六是要在改变行政化的思维理念和工作方式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三要加强领导、稳步实施,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加强顶层设计,抓好统筹谋划。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划出底线,控制风险。试点过程中要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试点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的关系。要保证试点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协调推进、相互促进。二是试点省份与非试点省份的关系。被列为改革试点的省份,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把试点工作做好。总社近年来确定的改革发展联系点和县级社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要纳入总社综合改革试点总体工作中,统筹推进。没有列为试点的省份,也要积极行动起来,选择基础条件较好、代表性较强或在某一方面具有优势的市、县开展试点,加强同总社和试点省份的工作交流,及时向总社报告情况,提出有价值、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
一、会议概况
2014年4月2日至3日上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五届理事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期间套开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议。
会议传达了李克强总理、汪洋副总理对全国春季农业生产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的批示、讲话精神,以及汪洋副总理在总社呈报的五届九次理事会工作报告上的重要批示精神。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代表总社常务理事会作了题为《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步伐》的工作报告。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副主任李春生做会议总结。根据总社章程,经会议投票选举,肖仲凯当选总社理事会副主任,潘种树当选为总社监事会副主任,戴公兴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总社理事会副主任。会议调整、递补了理事会理事、监事会监事,表彰了2013年度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先进单位。内蒙古供销合作社荣获“2013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一等奖”。湖南省社等4家单位分别围绕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作了交流发言。
二、汪洋副总理重要批示
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总社呈报的理事会工作报告上作重要批示,内容如下:2013年,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为农业农村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谨向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问候!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之年,希望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积极稳妥开展综合改革试点,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能够发挥自身优势、更富活力和效率的体制机制,努力拓宽为农服务领域,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为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再立新功!
三、《理事会工作报告》主要精神
工作报告共分三个部分:一是2013年主要工作回顾;二是抢抓机遇、凝聚共识,坚定不移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三是2014年的重点工作。
关于2013年工作,《工作报告》指出,2013年,全系统紧紧抓住中央部署全面深化改革重大机遇,主动谋划供销合作社改革;积极应对市场形势变化,把稳增长、防风险,提升质量和效益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系统上下加快构建扶持基层发展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了推动基层发展的整体合力;各地顺应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和为农服务新要求,积极创新服务方式,扩大服务领域,充实服务内容,供销合作社综合性服务平台的功能和优势日益显现;全系统把促进企业经营结构调整,作为加快社有企业发展的切入点,推动社有企业结构调整和效益提升;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作风建设呈现新气象。一年来,全系统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主要经济指标保持较快增长,经济实力、服务能力和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关于形势和任务,《工作报告》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是贯穿供销合作社各项工作的一条鲜明主线。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面临十分难得的机遇,具备良好的基础和条件。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加快发展,是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供销合作社的工作要求,也是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狠下决心推进落实。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系统必须抢抓机遇、凝聚共识,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突出改革重点,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把供销合作社建成符合我国国情、具有完善组织体系和规模优势、体现政策导向、为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渠道。
《工作报告》从六个方面对2014年工作进行部署。
第一,以综合改革试点为突破口,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一要注重统筹谋划,稳步扎实推进。二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级供销合作社都要成立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试点省份供销合作社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没有列入试点的省份,也要选择基础条件较好、代表性较强或在某一方面具有优势的地区组织开展试点。总社近年来确定的改革发展联系点和县级社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要纳入总社综合改革试点总体工作中,统筹推进。三要坚持因地制宜,鼓励探索创新。各省区市要根据自身条件和优势,在试点内容选择上有所侧重,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使改革在具体实施路径上突出自身优势、特色,具有可操作性。
第二,以加快社有企业改革发展为着力点,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要保持社有企业平稳发展势头。准确把握市场走向,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投资管理,避免盲目铺摊子。积极推进系统内外企业联合与合作。二要不断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创新企业经营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社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加强成本管理,实现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加强风险管理,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三要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实行外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监事制度和职业经理人制度。强化激励约束,完善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机制,探索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实现调动企业经营管理者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有机统一。
第三,以推进服务规模化为切入点,着力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一要充分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融合、弥补、替代等功能作用。要充分运用好、发挥好自身具有的独特优势,发挥好融合功能,把分散的土地经营主体通过服务手段联结起来,提高规模效益;发挥好弥补功能,把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办好,提高农业效率和效益;发挥好替代功能,以“土地代耕、托管”等方式,开展“保姆式”、“菜单式”服务,有效解决耕地闲置、经营粗放等问题。二要着力强化农业生产服务。围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创建行动”为载体,充实服务内容,拓展服务领域。三要加快发展社区综合服务。顺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加快建设一批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农村综合服务社和社区服务中心。巩固提升农资、日用消费品、农产品等经营业务,积极拓展农机维修、养老幼教、代理代办、就业培训等服务,主动承接相关涉农部门在基层的服务。四要加快搭建农业科技服务平台。有条件的地区要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有机肥、推广高标准农膜和残膜回收等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农产品现代化仓储物流设施和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技术的集成应用。继续推进农村流通领域科技特派员创业专项行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和庄稼医院科技服务示范项目建设。五要探索开展农村合作金融。要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探索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开展农村互助合作保险。创办农信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典当、担保、融资租赁等业务,参与农信社股份制改造和村镇银行组建工作,提供多样化农村金融服务。
第四,以密切与农民的联系为核心,推进组织体系创新。一要继续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建设一批具有自主经营实体、为农服务载体、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特点的新型基层社,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引导农民社员参与基层社的经营管理,促进基层社与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二要充分发挥联合社的功能作用。着力提升联合社的综合统筹能力、指导服务能力、资产运营与监管能力、政策协调能力,进一步明晰职能定位。继续通过“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扶持资金以及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等,加大对基层的资金扶持力度。有条件的省级社、地级社、县级社也要设立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积极探索县联社组织体制改革,构建面向农民和合作社的开放平台,成为县域内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与服务的有效载体。探索省及省以下办成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的途径和方式,加快构建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组织体系。推进主管社团改革发展,不断提升行业话语权和影响力。
第五,以“新网工程”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为抓手,打造农村现代流通主导力量。一要继续深入推进“新网工程”建设。推进流通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以龙头企业带动网络资源整合,以优化“新网工程”项目建设布局带动组织体系改造。加快推进农村流通设施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提升工程。积极推进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和农产品、再生资源等“四大网络”的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二要加强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骨干的市场流通网络建设。鼓励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构建产销一体化流通链条,开展冷藏储存、物流配送、终端直销网点建设。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示范区创建,探索建设由政府和供销合作社共同出资、供销合作社具体经营、交易费用严格控制的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基层供销合作社为依托,积极培育和发展一批具备产后加工、分拣包装、冷藏、仓储功能的产地农产品收集市场、集配中心。扶持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推进城市零售终端建设,逐步把供销合作社网点延伸到城市社区。
第六,以加强干部队伍和作风建设为保障,为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支撑。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合作经济组织的特点,探索建立适应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要求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领导干部要建立改革联系点制度,包片蹲点,深入调研,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指导的针对性、服务的有效性。加强对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建言献策、监督执行和优化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共青团、妇联、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为深化改革凝心聚力。要加大宣传力度,培养和弘扬供销合作社文化。
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主要精神
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2014年1月,总社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的目标任务,即: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以基层组织改造、转变联合社体制机制、完善组织体系建设、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合作金融业务六个方面为重点内容,创新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探索省及省以下办成上下贯通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的途径和方式,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2014年4月3日上午,总社在五届九次理事会议期间,套开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王侠主任做重要讲话,对启动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李春生副主任主持会议,并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供销合作总社在河北、浙江、山东、广东四省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的批复》。骆琳副主任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有关情况作了说明。广东、山东、河北、浙江等4省供销合作社作了发言。
王侠主任在讲话指出,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形势做出的重大部署。供销合作社系统一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强调开展综合改革试点,是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内在要求;是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探索新路;是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凝聚共识。二要集中精力、重点攻关,在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一是要在密切与农民联系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二是要在形成上下贯通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三是要在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渠道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四是要在成为农村商品流通的主导力量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五是要在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六是要在改变行政化的思维理念和工作方式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三要加强领导、稳步实施,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加强顶层设计,抓好统筹谋划。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划出底线,控制风险。试点过程中要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试点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的关系。要保证试点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协调推进、相互促进。二是试点省份与非试点省份的关系。被列为改革试点的省份,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把试点工作做好。总社近年来确定的改革发展联系点和县级社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要纳入总社综合改革试点总体工作中,统筹推进。没有列为试点的省份,也要积极行动起来,选择基础条件较好、代表性较强或在某一方面具有优势的市、县开展试点,加强同总社和试点省份的工作交流,及时向总社报告情况,提出有价值、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