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财政下达各省(区、市)2014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1亿元,专项用于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就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批示精神和汪洋副总理在纪念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60周年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社印发相关指导文件,要求各省(区、市)充分认识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围绕新网、支持试点”的原则,配合财政部门开展项目评审和资金分配工作,优先支持改革试点地区和试点领域;同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跟踪监管,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推动综合改革试点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