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全区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实施方案》,近日赤峰市供销合作社制定《关于落实<全区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从六个方面认真部署了全系统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工作。
一、广泛宣传发动,大力推进工作。要把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工作作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广泛宣传,提高对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发动吸收社会企业以及当地有实力的农畜产品经纪人、农村牧区生产经营大户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工作。
二、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全市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工作有效组织实施,市供销合作社成立全市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由领导小组负责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工作的开展及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旗县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成员作为推进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切实负担起工作责任,明确建设思路,把握工作进度,确保恢复重建工作质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深入基层调研,指导督查工作。市供销合作社成立4个调研指导督查组,由市社领导带队,相关科室同志参加,深入各旗县区及基层供销合作社空白苏木乡镇,开展推进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专项调研指导督查工作。市社领导班子成员与相关旗县区供销合作社对接落实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工作责任,及时发现恢复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加快实施自治区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项目,推动各旗县区保质保量全面完成空白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任务。调研指导督查自6月上旬开始,到任务完成结束为止。各调研指导督查组要认真履职尽责、深入调研指导督查、共同研究落实,及时准确将调研指导督查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报告。各旗县区供销合作社要落实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实施方案明确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开展好项目实施及调研指导督查各项准备工作。
四、制订建设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各旗县区供销合作社要根据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任务、“五有”建设标准和资金使用要求,在充分走访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各旗县区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方案,要明确建设任务、建设地点、合作方式、股权或资产架构、建设时点要求及具体举措,报市社合作指导科备案。要严格资金使用,按照《2017年度自治区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基层社恢复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财政资金,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滞留资金现象发生。
五、打造建设试点,推广典型经验。注重挖掘各旗县区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过程中模式先进新颖、示范带动力强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典型,及时总结经验,通过组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观摩研讨、媒体宣传等形式在全系统进行推广,以点带面,推动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工作取得更快进展、更好成效。
六、建立长效机制,助力脱贫攻坚。各旗县区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对新建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后续管理,绝不能“牌子一挂了之”。要制定项目形成资产的管护措施,做好建设档案、资料的留存和管理。旗县区供销合作社要与新建基层供销合作社签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完善决策运营机制,通过投资入股、业务带动、纳入管理等方式,密切与新建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联系和产权利益联结,帮助基层供销合作社拓展为农牧服务业务,做到“建得起、稳得住、见实效、能长久”。 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工作要紧密结合贫困旗县脱贫攻坚工作,向贫困旗县倾斜,支持贫困旗县率先完成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任务。
为全面落实《全区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实施方案》,近日赤峰市供销合作社制定《关于落实<全区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从六个方面认真部署了全系统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工作。
一、广泛宣传发动,大力推进工作。要把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工作作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广泛宣传,提高对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发动吸收社会企业以及当地有实力的农畜产品经纪人、农村牧区生产经营大户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工作。
二、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全市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工作有效组织实施,市供销合作社成立全市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由领导小组负责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工作的开展及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旗县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成员作为推进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切实负担起工作责任,明确建设思路,把握工作进度,确保恢复重建工作质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深入基层调研,指导督查工作。市供销合作社成立4个调研指导督查组,由市社领导带队,相关科室同志参加,深入各旗县区及基层供销合作社空白苏木乡镇,开展推进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专项调研指导督查工作。市社领导班子成员与相关旗县区供销合作社对接落实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工作责任,及时发现恢复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加快实施自治区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项目,推动各旗县区保质保量全面完成空白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任务。调研指导督查自6月上旬开始,到任务完成结束为止。各调研指导督查组要认真履职尽责、深入调研指导督查、共同研究落实,及时准确将调研指导督查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报告。各旗县区供销合作社要落实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实施方案明确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开展好项目实施及调研指导督查各项准备工作。
四、制订建设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各旗县区供销合作社要根据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任务、“五有”建设标准和资金使用要求,在充分走访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各旗县区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方案,要明确建设任务、建设地点、合作方式、股权或资产架构、建设时点要求及具体举措,报市社合作指导科备案。要严格资金使用,按照《2017年度自治区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基层社恢复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财政资金,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滞留资金现象发生。
五、打造建设试点,推广典型经验。注重挖掘各旗县区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过程中模式先进新颖、示范带动力强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典型,及时总结经验,通过组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观摩研讨、媒体宣传等形式在全系统进行推广,以点带面,推动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工作取得更快进展、更好成效。
六、建立长效机制,助力脱贫攻坚。各旗县区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对新建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后续管理,绝不能“牌子一挂了之”。要制定项目形成资产的管护措施,做好建设档案、资料的留存和管理。旗县区供销合作社要与新建基层供销合作社签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完善决策运营机制,通过投资入股、业务带动、纳入管理等方式,密切与新建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联系和产权利益联结,帮助基层供销合作社拓展为农牧服务业务,做到“建得起、稳得住、见实效、能长久”。 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工作要紧密结合贫困旗县脱贫攻坚工作,向贫困旗县倾斜,支持贫困旗县率先完成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