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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8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答复
来源: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日期:2019-07-04 04:17 字体:[ 大 | 中 | 小 ]         浏览次数: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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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牧厅: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周军代表提出的第585号建议由我社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农膜是继种子、农药、化肥之后的第四大农业生产资料,农膜应用技术为“装满米袋子、丰富菜篮子”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为我国农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传统地膜在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是不可替代的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但是长期重使用、轻回收的发展模式,导致农田土壤有不同程度的“白色污染”现象,这严重影响农机播种施肥作业和作物生长,破坏土壤结构,降低耕地质量,危害畜牧生产,还影响村容村貌。为此,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是提升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提升农业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的客观需要,因此,我社认为应该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从而运用行政、经济、技术与法制手段,提高地膜回收与综合利用,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针对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等问题,我社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加快构建废旧农膜回收网络体系。依托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等为农服务企业回收网络,建立以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农户参与、市场化推进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机制,加快形成农户积极捡拾、网点应收尽收、农膜循环利用、企业加工转化的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对现有废旧农膜回收站点实施标准化改造、规范化经营,打造规范有序、整洁环保的示范网络。

二是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建议采用“财政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扶持建设一批工艺先进、规模经营和抵御风险能力较强的回收加工企业,对规模大、诚信好的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配套相关优惠政策,为废旧地膜回收综合利用奠定坚实基础。项目资金可优先考虑具有废旧地膜回收加工能力的企业,以此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到废旧地膜回收中来,逐步形成“谁生产、谁回收”的良性机制。

三是加大财政补贴。各级政府应将治理“白色污染”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长远的公益事业,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在回收、处理环节给予补贴,提高全社会对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将废旧农膜回收及初加工机械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对废旧农膜回收加工的企业建设项目给予贴息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工企业回收农民的废旧农膜政府给予补偿。所收购废旧农膜增值税享受同农产品一样自然抵扣政策。

四是强化农膜回收科技支撑。要加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的科技攻关和技术研发,加大新型高强度环保农膜、生物可降解地膜产品应用力度,集成推广农膜减量覆盖等新型技术,研发推广新型农膜回收机械,加强回收技术指导,减少农膜投入与损耗,提高农膜利用率与回收率。加大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力度,完善地膜残留监测网络、强化地膜回收监督考核,有效遏制农田“白色污染”。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深入田间地头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法》,积极开展可降解地膜推广、废弃农膜危害、废弃农膜回收流程等宣传活动,向农民普及农业清洁生产知识,提高农民环保意识,让农民群众真正认识到农田废旧农膜残留对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的危害,以及废旧农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意义,指导农民选用高标准农膜,大力倡导“农膜增产增收、残膜回收利用、资源变废为宝、农业循环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引领广大农民走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环境友好、生态文明的良性发展道路,为全区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全域无垃圾治理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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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8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答复
来源: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日期:2019-07-04 16:17

自治区农牧厅: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周军代表提出的第585号建议由我社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农膜是继种子、农药、化肥之后的第四大农业生产资料,农膜应用技术为“装满米袋子、丰富菜篮子”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为我国农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传统地膜在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是不可替代的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但是长期重使用、轻回收的发展模式,导致农田土壤有不同程度的“白色污染”现象,这严重影响农机播种施肥作业和作物生长,破坏土壤结构,降低耕地质量,危害畜牧生产,还影响村容村貌。为此,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是提升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提升农业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的客观需要,因此,我社认为应该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从而运用行政、经济、技术与法制手段,提高地膜回收与综合利用,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针对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等问题,我社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加快构建废旧农膜回收网络体系。依托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等为农服务企业回收网络,建立以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农户参与、市场化推进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机制,加快形成农户积极捡拾、网点应收尽收、农膜循环利用、企业加工转化的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对现有废旧农膜回收站点实施标准化改造、规范化经营,打造规范有序、整洁环保的示范网络。

二是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建议采用“财政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扶持建设一批工艺先进、规模经营和抵御风险能力较强的回收加工企业,对规模大、诚信好的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配套相关优惠政策,为废旧地膜回收综合利用奠定坚实基础。项目资金可优先考虑具有废旧地膜回收加工能力的企业,以此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到废旧地膜回收中来,逐步形成“谁生产、谁回收”的良性机制。

三是加大财政补贴。各级政府应将治理“白色污染”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长远的公益事业,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在回收、处理环节给予补贴,提高全社会对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将废旧农膜回收及初加工机械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对废旧农膜回收加工的企业建设项目给予贴息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工企业回收农民的废旧农膜政府给予补偿。所收购废旧农膜增值税享受同农产品一样自然抵扣政策。

四是强化农膜回收科技支撑。要加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的科技攻关和技术研发,加大新型高强度环保农膜、生物可降解地膜产品应用力度,集成推广农膜减量覆盖等新型技术,研发推广新型农膜回收机械,加强回收技术指导,减少农膜投入与损耗,提高农膜利用率与回收率。加大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力度,完善地膜残留监测网络、强化地膜回收监督考核,有效遏制农田“白色污染”。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深入田间地头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法》,积极开展可降解地膜推广、废弃农膜危害、废弃农膜回收流程等宣传活动,向农民普及农业清洁生产知识,提高农民环保意识,让农民群众真正认识到农田废旧农膜残留对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的危害,以及废旧农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意义,指导农民选用高标准农膜,大力倡导“农膜增产增收、残膜回收利用、资源变废为宝、农业循环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引领广大农民走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环境友好、生态文明的良性发展道路,为全区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全域无垃圾治理奠定坚实基础。

自治区农牧厅: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周军代表提出的第585号建议由我社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农膜是继种子、农药、化肥之后的第四大农业生产资料,农膜应用技术为“装满米袋子、丰富菜篮子”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为我国农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传统地膜在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是不可替代的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但是长期重使用、轻回收的发展模式,导致农田土壤有不同程度的“白色污染”现象,这严重影响农机播种施肥作业和作物生长,破坏土壤结构,降低耕地质量,危害畜牧生产,还影响村容村貌。为此,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是提升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提升农业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的客观需要,因此,我社认为应该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从而运用行政、经济、技术与法制手段,提高地膜回收与综合利用,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针对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等问题,我社建议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加快构建废旧农膜回收网络体系。依托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等为农服务企业回收网络,建立以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农户参与、市场化推进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机制,加快形成农户积极捡拾、网点应收尽收、农膜循环利用、企业加工转化的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对现有废旧农膜回收站点实施标准化改造、规范化经营,打造规范有序、整洁环保的示范网络。二是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建议采用“财政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扶持建设一批工艺先进、规模经营和抵御风险能力较强的回收加工企业,对规模大、诚信好的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配套相关优惠政策,为废旧地膜回收综合利用奠定坚实基础。项目资金可优先考虑具有废旧地膜回收加工能力的企业,以此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到废旧地膜回收中来,逐步形成“谁生产、谁回收”的良性机制。三是加大财政补贴。各级政府应将治理“白色污染”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长远的公益事业,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在回收、处理环节给予补贴,提高全社会对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将废旧农膜回收及初加工机械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对废旧农膜回收加工的企业建设项目给予贴息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工企业回收农民的废旧农膜政府给予补偿。所收购废旧农膜增值税享受同农产品一样自然抵扣政策。四是强化农膜回收科技支撑。要加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的科技攻关和技术研发,加大新型高强度环保农膜、生物可降解地膜产品应用力度,集成推广农膜减量覆盖等新型技术,研发推广新型农膜回收机械,加强回收技术指导,减少农膜投入与损耗,提高农膜利用率与回收率。加大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力度,完善地膜残留监测网络、强化地膜回收监督考核,有效遏制农田“白色污染”。五是加强宣传教育。深入田间地头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法》,积极开展可降解地膜推广、废弃农膜危害、废弃农膜回收流程等宣传活动,向农民普及农业清洁生产知识,提高农民环保意识,让农民群众真正认识到农田废旧农膜残留对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的危害,以及废旧农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意义,指导农民选用高标准农膜,大力倡导“农膜增产增收、残膜回收利用、资源变废为宝、农业循环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引领广大农民走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环境友好、生态文明的良性发展道路,为全区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全域无垃圾治理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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