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全系统坚持改造提升与创新发展并重,重点实施全市苏木乡镇基层社改造提升工作,加快实现基层供销社苏木乡镇全覆盖建设目标。截至目前,争取自治区综合改革专项资金190万,完成38个基层社恢复建设任务并通过自治区供销社验收。与此同时,争取自治区供销社改造提升基层社专项资金240万,预计2020年2月底,完成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提升48个,项目实施方案已上报自治区供销社。
二是规范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全系统着力培育一批经营规范、辐射带动能力强、与农牧民利益联结紧密的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截至目前,全系统培育创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等11家部门联合文件要求,组织全系统集中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对各旗县供销社领办创办的267家专业合作社逐一进行排查,共清理专业合作社“空壳社”171家,规范农牧民专业合作社96家。
三是推进嘎查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综合服务社改造提升工程。截至目前,全系统发展综合服务社456家,年内新增13家,创建“星级社”5家。按照上级社要求,全力抓好综合服务社提升改造前期工作,争取自治区综合服务社提升改造资金16万元,改造提升五星级综合服务社为村级基层社8个。
一是全面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全系统坚持改造提升与创新发展并重,重点实施全市苏木乡镇基层社改造提升工作,加快实现基层供销社苏木乡镇全覆盖建设目标。截至目前,争取自治区综合改革专项资金190万,完成38个基层社恢复建设任务并通过自治区供销社验收。与此同时,争取自治区供销社改造提升基层社专项资金240万,预计2020年2月底,完成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提升48个,项目实施方案已上报自治区供销社。
二是规范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全系统着力培育一批经营规范、辐射带动能力强、与农牧民利益联结紧密的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截至目前,全系统培育创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等11家部门联合文件要求,组织全系统集中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对各旗县供销社领办创办的267家专业合作社逐一进行排查,共清理专业合作社“空壳社”171家,规范农牧民专业合作社96家。
三是推进嘎查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综合服务社改造提升工程。截至目前,全系统发展综合服务社456家,年内新增13家,创建“星级社”5家。按照上级社要求,全力抓好综合服务社提升改造前期工作,争取自治区综合服务社提升改造资金16万元,改造提升五星级综合服务社为村级基层社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