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区社党组会议、理事会会议、专题会议及全区综合性会议的组织、保障、记录、印发纪要等工作。
(二)承担区社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讲话稿等起草工作。
(三)负责上级相关部门交办、区社领导批办、区社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重点任务分工事项和有关工作台账等任务落实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督办区社党组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
(四)协助区社领导协调与上级机关、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盟市供销合作社及直属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区社领导外出、开会、调研、考察的请假报批、备案和沟通联系工作。
(五)负责区社机关公文运转、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国防安全教育等工作,管理区社印章,对直属单位的公文规范、档案管理、保密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六)协调办理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系统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受理、转办、督促便民政务平台交办群众诉求办理工作,负责区社机关政务值班安排、应急管理工作。
(七)负责区社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审核、发布、表彰工作,指导系统内政务信息工作,承担对外新闻发布任务。
(八)牵头组织实施区社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指导直属单位企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
(九)负责区社年鉴、史志及大事记编撰工作。
(十)承担区社机关网络安全、信息化建设、电子政务及区社政务网站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工作。
(十一)协同财务处负责区社机关财政经费支出预决算编制、执行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区社机关物业管理、车辆管理、后勤保障、接待服务和安全保卫等事务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普法工作。
(十四)承办区社党组、理事会、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