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紧紧围绕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强区建设的决策部署,采取政策引领、加大投入、示范带动、实地督导四项举措,积极推进质量强区相关工作,抓实抓好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建设。
注重政策引导,夯实质量工作基础。为提升综合服务社服务质量,区社结合系统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基层供销合作组织作用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意见》(内供销发[2020]50号),要求:全区供销系统大力发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推进综合服务社提质扩面;抓好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创建工作,充实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同时,完善相关工作考核机制,发挥综合业绩考核指挥棒作用,继续增加基层工作相关指标权重,引导各级供销合作社关注综合服务社建设、加强综合服务社建设。在区社相关政策的引领下,综合服务社数量实现增长,截至2020年7月底,全区供销系统建设农村牧区综合服务社5441个,同比增加123个。
坚持加大投入,释放质量提升动能。区社坚持基层优先原则,注重在政策制定、项目安排、资金支持等方面向基层倾斜,通过以股代投的方式拟投入166万元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支持83个五星级综合服务社进行改造升级,并鼓励支持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新建综合服务社星级社。
突出示范带动,树立质量提升标杆。区社认真做好“五星级”综合服务社评选表彰工作,在2020年6月22日召开的区社六届九次理事会议暨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对55个2019年度五星级综合服务社进行通报表彰,并督促指导盟市、旗县级供销合作社认真做好“四星级”和“三星级”评选表彰工作。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扩大星级综合服务社的社会影响力。
强化实地督促,狠抓质量措施落实。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细落实,区社分管领导带领相关处室人员,对包头市、巴彦淖尔市、赤峰市和通辽市供销系统进行了调研督导,实地指导基层单位按照《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划分与评定》标准,加快推进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建设,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今年以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紧紧围绕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强区建设的决策部署,采取政策引领、加大投入、示范带动、实地督导四项举措,积极推进质量强区相关工作,抓实抓好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建设。
注重政策引导,夯实质量工作基础。为提升综合服务社服务质量,区社结合系统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基层供销合作组织作用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意见》(内供销发[2020]50号),要求:全区供销系统大力发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推进综合服务社提质扩面;抓好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创建工作,充实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同时,完善相关工作考核机制,发挥综合业绩考核指挥棒作用,继续增加基层工作相关指标权重,引导各级供销合作社关注综合服务社建设、加强综合服务社建设。在区社相关政策的引领下,综合服务社数量实现增长,截至2020年7月底,全区供销系统建设农村牧区综合服务社5441个,同比增加123个。
坚持加大投入,释放质量提升动能。区社坚持基层优先原则,注重在政策制定、项目安排、资金支持等方面向基层倾斜,通过以股代投的方式拟投入166万元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支持83个五星级综合服务社进行改造升级,并鼓励支持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新建综合服务社星级社。
突出示范带动,树立质量提升标杆。区社认真做好“五星级”综合服务社评选表彰工作,在2020年6月22日召开的区社六届九次理事会议暨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对55个2019年度五星级综合服务社进行通报表彰,并督促指导盟市、旗县级供销合作社认真做好“四星级”和“三星级”评选表彰工作。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扩大星级综合服务社的社会影响力。
强化实地督促,狠抓质量措施落实。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细落实,区社分管领导带领相关处室人员,对包头市、巴彦淖尔市、赤峰市和通辽市供销系统进行了调研督导,实地指导基层单位按照《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划分与评定》标准,加快推进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建设,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