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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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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供销合作社组织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来源:党务工作处 发布日期:2021-04-16 06:09 字体:[ | | ]         浏览次数: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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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内蒙古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区社”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紧扣“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的活动主题,在直属系统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及时制定活动方案。按照《全国供销总社关于转发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区社机关党委及时制定活动开展方案,明确活动主题,宣传重点和工作要求,要求区社直属各党支部(总支)结合实际认真组织。

二是抓好重点对象宣传教育。加强区社直属系统党员干部国家安全普法教育,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作为党员干部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纳入区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安排,纳入区社直属各党支部(总支)季度学习计划中,充分运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干部网络培训学院”等平台,推动区直直属系统党员干部学习掌握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领导干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

三是明确学习宣传内容。组织直属各党支部(总支)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观看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际战略研究院教授赵磊网络课程《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论述》,依托“学习强国”平台,完成“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项答题。利用区社门户网站党建专栏及时上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抓好自学。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直属系统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四是确保宣传教育效果。充分运用区社门户网站、办公楼电子屏、党建微信群等线上线下平台,宣传各党支部(总支)活动开展情况、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2021年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海报,着力提高国家安全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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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海报

通过开展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不断增强直属系统党员干部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构建大安全格局,为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