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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第一专题暨第一次学习研讨会议
来源:机关党委 发布日期:2021-04-21 08:53 字体:[ 大 | 中 | 小 ]         浏览次数: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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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启动以来,内蒙古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区社”)党组按照自治区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和直属机关工委安排部署,在第七巡回指导组精心指导下,统筹处理好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和自治区党委对区社第二轮政治巡视等重要工作之间关系,自觉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及时对照自治区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清单,调整完善区社直属系统党史学习教育任务清单,并印发总的清单基础上又制定月度清单,细化到每天通读篇目、学习内容和活动安排。4月15日晚正式启动学习夜校,要求直属各党支部(总支)利用下午下班后1小时左右时间,组织党员干部对4本必读书目开展通读学习。利用5个半天时间,组织区社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直属单位班子成员,以集中观看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学视频的形式举办了第一期读书班。在前期上好党史学习教育第一课、通读必读书目、开展第一期读书班基础上,4月20日下午,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形式开展了第一专题暨第一次交流研讨。区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杨春山主持,区社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5位同志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主题,结合供销合作社职能和各自工作实际进行了研讨交流。

会议强调,通过学习研讨,大家对党史学习教育“为什么学”“学什么”“怎么学”进行了深入思考,接下来要抓好学习成果的转化,做到理论成果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学习领会与贯彻落实相统一。

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第七巡回指导组和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有关要求,把清单中明确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一是措施要再细化、再具体。要坚持“学”字当头,加强学风建设,严抓学习纪律,确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进行补课,保证“不落一人、不落一课”。二是主体责任要再明确、再压实。区社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对直属各党支部(总支)学习教育工作的督促指导。处级以上干部要作出表率、当好示范,党支部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全体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主动学习,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三是学习成效要再凸显、再延伸。要注重通过信息简报、研讨交流、理论测试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等方式反映和检验学习成效。要注重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当前巡视、巡察、重点整治等各项工作,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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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观看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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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第一专题暨第一次学习研讨会议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日期:2021-04-21 08:53

党史学习教育启动以来,内蒙古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区社”)党组按照自治区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和直属机关工委安排部署,在第七巡回指导组精心指导下,统筹处理好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和自治区党委对区社第二轮政治巡视等重要工作之间关系,自觉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及时对照自治区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清单,调整完善区社直属系统党史学习教育任务清单,并印发总的清单基础上又制定月度清单,细化到每天通读篇目、学习内容和活动安排。4月15日晚正式启动学习夜校,要求直属各党支部(总支)利用下午下班后1小时左右时间,组织党员干部对4本必读书目开展通读学习。利用5个半天时间,组织区社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直属单位班子成员,以集中观看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学视频的形式举办了第一期读书班。在前期上好党史学习教育第一课、通读必读书目、开展第一期读书班基础上,4月20日下午,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形式开展了第一专题暨第一次交流研讨。区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杨春山主持,区社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5位同志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主题,结合供销合作社职能和各自工作实际进行了研讨交流。

会议强调,通过学习研讨,大家对党史学习教育“为什么学”“学什么”“怎么学”进行了深入思考,接下来要抓好学习成果的转化,做到理论成果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学习领会与贯彻落实相统一。

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第七巡回指导组和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有关要求,把清单中明确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一是措施要再细化、再具体。要坚持“学”字当头,加强学风建设,严抓学习纪律,确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进行补课,保证“不落一人、不落一课”。二是主体责任要再明确、再压实。区社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对直属各党支部(总支)学习教育工作的督促指导。处级以上干部要作出表率、当好示范,党支部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全体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主动学习,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三是学习成效要再凸显、再延伸。要注重通过信息简报、研讨交流、理论测试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等方式反映和检验学习成效。要注重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当前巡视、巡察、重点整治等各项工作,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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