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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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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巡回指导组到内蒙古供销合作社开展第四轮指导工作
来源:D--党务工作处 发布日期:2021-06-04 10:22 字体:[ | | ]         浏览次数: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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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党史学习教育第七巡回指导组一行5人到内蒙古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区社”)进行党史学习教育第四轮巡回指导。区社在家领导班子成员、相关处室负责人和部分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会议,会议以访谈形式进行。

6.3指导组

图为:巡回指导组开展第四轮指导

      访谈中,指导组与2名区社领导班子成员、5名机关处级党员干部代表面对面进行了交流,认真听取大家对党史学习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对阶段性学习内容的理解把握、对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切身感受等。通过访谈,了解掌握区社直属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学习方式、学习进度和学习效果情况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并对取得的实际成效和一些特色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指导组6.3

图为:访谈会现场

会议强调,6月份距离“七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还有不到1个月时间,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要继续在“学”字当头、“悟”字为要上下功夫,近期要认真做好5项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党史学习教育的政治责任感,推动学习教育扎实深入开展。二是抓好“回头看”和自查自纠工作,主要看档案资料是否齐全、规定动作是否完成、学习教育是否存在盲区和“死角”、办实事清单是否落实、“关键少数”是否突出、纪律要求是否遵守等6项内容。三是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所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作中要注重抓特色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四是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注重办结率,注重成效,在门户网站晾晒办实事清单,主动接受群众评价。五是努力营造氛围。进一步提升党史学习教育宣传效果。

会议要求,要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贯彻学习教育全过程。要充分发挥县处级以上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形成以上率下的良好学习氛围。在完成规定动作前提下,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抓好自选动作的总结提升。

访谈过程中,指导组人员还查阅了区社直属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的全部档案资料,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