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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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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金朝霞为区社机关第一党支部和第六党支部讲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来源:D--党务工作处 发布日期:2021-07-29 01:18 字体:[ | | ]         浏览次数: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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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做好“七一”前后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内蒙古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区社”)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7月28日下午,区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金朝霞以《学习党章 遵从党章 做合格共产党员》为题,为区社机关第一党支部和第六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讲授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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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金朝霞为支部党员讲授专题党课

金朝霞围绕党章的历次重大修订和学习党章、遵从党章,强化党章意识、规矩意识、党员意识两个方面内容,依托PPT演示文稿为两个支部党员干部讲了一堂精彩的党课,党课深刻阐述了党章在革命战争中逐渐成熟,在探索中曲折前进,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不断完善的历次修订过程。她指出,党的十九大审议通过的党章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时代党的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全局、适应新的实践变化和任务要求作出的决定,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金朝霞强调,综合办公室、党务工作处党员干部在今后工作中要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修养,特别是要强化三种作风。一是马上就办。以“事不过夜”的工作作风,把工作做到前面,心里有数,统筹安排。二是严谨细致。要强调极端负责的态度、事无巨细的原则、心细如发的精神,以最讲认真的态度干好工作。三是甘于奉献。要自觉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正确对待个人利益得失。

会上,金朝霞还和支部党员干部交流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心得体会,要求两个支部要充分认识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引导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七一”重要讲话,从党的百年党史中汲取丰富营养和强大力量,为立足本职岗位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后,大家一致认为,党课形式新颖、脉络清晰、内容深刻,对于支部党员自觉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具有深刻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