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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为农务农姓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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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供销合作社机关党委紧盯“灯下黑”难点弱项切实加强直属系统党员教育管理
来源:D--党务工作处 发布日期:2021-11-17 11:46 字体:[ | | ]         浏览次数: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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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内蒙古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区社”)机关党委聚焦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4个方面整治重点,最强党支部创建和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为抓手着力加强对直属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提高直属系统各党支部(总支)做好党建基础工作的能力水平和直属企业各党支部(总支)党员参加经常性组织生活的质量。

一是立足主责主业,增强责任意识。区社机关党委全面落实专抓党建的主责主业,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形式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剖析原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研究解决规范区社直属各党支部(总支)发展党员程序步骤的办法举措,进一步对区社直属系统5年来发展10名党员入党程序进行梳理,对2021年新发展的党员入党材料进行统一审核,确保程序规范、资料完备。积极探索加强直属企业党支部长期驻外党员和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方法路径,要求直属企业各党支部(总支)结合本单位行业特点和履行为农为牧服务职能季节性工作特点,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强国视频会议”等方式同步开展集中学习,也可结合季节性工作特点,以党小组形式通过党建工作群等平台与党支部(总支)同步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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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区社机关党委制定摸底排查统计表

二是开展摸底排查,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印发《区社机关党委关于加强直属企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直属企业各党支部(总支)进一步摸清本级长期驻外党员及分(子)公司党员情况底数,形成《长期驻外党员及分(子)公司党员统计表》报机关党委备案。同时,要求直属企业对照《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结合实际制定符合企业本级实际的党员教育管理办法,并严格抓好隶属于本级管理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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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区社机关党委定期开展党建档案对检互查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坚持常抓不懈。区社机关党委将通过定期开展党建工作对检互查、直属系统党建重点工作季度通报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各党支部(总支)每季度要统计汇总党员经常性组织生活参与率并向机关党委备案,做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进行评价。下一步,区社机关党委将结合巡视整改、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加强对直属系统党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直属系统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