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2022年春备耕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做好农资供应服务。截至5月9日,全系统组织购进各类化肥73.18万吨,其中:购进氮肥22.56万吨、磷肥22.22万吨、钾肥5.9万吨、复合肥和新型肥料22.51万吨。调入农药2100吨、农膜18400吨。目前已销售化肥57.81万吨。
强化工作推动。区社春耕农资保供工作专班发挥组织领导作用,推动系统上下切实抓好春备耕农资保供工作。分管领导带队就化肥的调运、销售、市场价格等情况进行实地调研检查。持续进行全系统春耕备耕化肥调运周调查。及时传达总社文件精神,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供应保障着力保质量稳价格的通知》,指导系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立足主责主业,在疫情防控中积极发挥供销合作社作用,全力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开展农资诚信经营。当前,我区主要肥料商品价格仍维持在高位。为贯彻落实2022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增强全系统产品质量意识,区社指导各盟市开展对农资公司生产经营网点、基层社网点销售的农资商品质量检查,重点检查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产品来源是否正规,台账记录是否完善,督促网点依法规范经营。在每周农资调度内容中增加农资质量检查情况,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通过供销合作社渠道流入市场。加强部门协作,与自治区农牧厅等5部门联合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联合开展对我区承担国家化肥商业储备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兴安盟、旗两级供销合作社分别成立农资商品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农资质量监管保春耕专项行动,目前,共排查农资经营网点71家,未发现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情况。锡林郭勒盟多伦县、正蓝旗、太仆寺旗供销社由理事会主任亲自带队,对各农资经营企业、基层社、综合服务社开展了全面的农资商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多伦县供销社与农资经营企业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包头市石拐区供销合作社开展了对辖区农资经营门店的农资存放环境、有效日期、进销台帐、产品质量检查。
提升农化服务水平。依托全系统基层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能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截至4月末,全系统土地托管面积195万亩,其中,全托管面积75万亩。社会化服务规模224万亩次。鄂尔多斯市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承接达拉特旗农技推广站统一防控作业20万亩玉米苗后除草任务,每亩为农民节省7元;在树林召镇大树湾村和平原村签约流转800亩耕地,广泛开展农作物密植、套种、新品种试种、测土配方施肥、大田水肥一体化试验示范,积极探索耕、种、防、收等主要生产环节全程社会化服务最新流程和最优方式,提升农民收入。杭锦旗供销社与昆山科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展规模为3000亩的盐碱地玉米种植项目,推行“旗联合社+企业+基层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在伊和乌素苏木和吉日嘎朗图镇成立了为农服务中心和农资配送中心,开展农资供应、病虫草害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盐碱地改造等服务,在巴拉贡镇改造成立农产品收储中心,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
加强信息宣传报送。区社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全国供销总社报送农资保供工作进展,促进下情上达。全区系统农资保供情况被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上报国务院办公厅一次、刊发专报一期、每日要情刊发两次。向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有关信息,提升供销社服务“三农”形象的知名度美誉度,帮助更多农民朋友了解正规农资商品的采购渠道,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下一步,区社将指导全区供销系统持续进行农资市场调研调度,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农资商品的自查,在保质量、稳价格中发挥表率作用。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2022年春备耕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做好农资供应服务。截至5月9日,全系统组织购进各类化肥73.18万吨,其中:购进氮肥22.56万吨、磷肥22.22万吨、钾肥5.9万吨、复合肥和新型肥料22.51万吨。调入农药2100吨、农膜18400吨。目前已销售化肥57.81万吨。
强化工作推动。区社春耕农资保供工作专班发挥组织领导作用,推动系统上下切实抓好春备耕农资保供工作。分管领导带队就化肥的调运、销售、市场价格等情况进行实地调研检查。持续进行全系统春耕备耕化肥调运周调查。及时传达总社文件精神,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供应保障着力保质量稳价格的通知》,指导系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立足主责主业,在疫情防控中积极发挥供销合作社作用,全力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开展农资诚信经营。当前,我区主要肥料商品价格仍维持在高位。为贯彻落实2022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增强全系统产品质量意识,区社指导各盟市开展对农资公司生产经营网点、基层社网点销售的农资商品质量检查,重点检查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产品来源是否正规,台账记录是否完善,督促网点依法规范经营。在每周农资调度内容中增加农资质量检查情况,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通过供销合作社渠道流入市场。加强部门协作,与自治区农牧厅等5部门联合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联合开展对我区承担国家化肥商业储备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兴安盟、旗两级供销合作社分别成立农资商品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农资质量监管保春耕专项行动,目前,共排查农资经营网点71家,未发现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情况。锡林郭勒盟多伦县、正蓝旗、太仆寺旗供销社由理事会主任亲自带队,对各农资经营企业、基层社、综合服务社开展了全面的农资商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多伦县供销社与农资经营企业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包头市石拐区供销合作社开展了对辖区农资经营门店的农资存放环境、有效日期、进销台帐、产品质量检查。
提升农化服务水平。依托全系统基层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能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截至4月末,全系统土地托管面积195万亩,其中,全托管面积75万亩。社会化服务规模224万亩次。鄂尔多斯市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承接达拉特旗农技推广站统一防控作业20万亩玉米苗后除草任务,每亩为农民节省7元;在树林召镇大树湾村和平原村签约流转800亩耕地,广泛开展农作物密植、套种、新品种试种、测土配方施肥、大田水肥一体化试验示范,积极探索耕、种、防、收等主要生产环节全程社会化服务最新流程和最优方式,提升农民收入。杭锦旗供销社与昆山科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展规模为3000亩的盐碱地玉米种植项目,推行“旗联合社+企业+基层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在伊和乌素苏木和吉日嘎朗图镇成立了为农服务中心和农资配送中心,开展农资供应、病虫草害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盐碱地改造等服务,在巴拉贡镇改造成立农产品收储中心,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
加强信息宣传报送。区社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全国供销总社报送农资保供工作进展,促进下情上达。全区系统农资保供情况被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上报国务院办公厅一次、刊发专报一期、每日要情刊发两次。向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有关信息,提升供销社服务“三农”形象的知名度美誉度,帮助更多农民朋友了解正规农资商品的采购渠道,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下一步,区社将指导全区供销系统持续进行农资市场调研调度,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农资商品的自查,在保质量、稳价格中发挥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