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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供销合作社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
来源:合作指导处 发布日期:2022-07-14 05:05 字体:[ 大 | 中 | 小 ]         浏览次数: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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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一号文件和全国总社相关决策部署精神,加快推进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组织高质量发展,内蒙古供销社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

《通知》指出,全区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树立大抓基层、加强基层、夯实基层的鲜明导向,创新发展方式,推动重心下沉、渠道下沉、资源下沉、服务下沉,提升基层组织经济运行质量,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搭建服务农牧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

《通知》要求,着力提升基层组织发展质量,夯实为农牧服务基础。一是加快基层社提质增效,推进分类改造,加强恢复新建基层社的质量提升,把基层社作为社有企业拓展经营服务的载体和落实惠农惠牧政策的项目建设主体,改造提升一批薄弱基层社,实施基层社示范社建设工程,打造带动力强的基层社;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吸纳更多农牧民入社,强化与农牧民的利益联结;拓展基层社经营服务领域,积极参与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加快发展基层经营网点,强化终端服务。二是大力发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社,在农村牧区、新型社区布点建设主体多元、便民实用的综合服务社,在抓好传统经营服务的基础上,拓展服务功能,改造一批综合服务社,打造一批综合服务社星级社。三是持续提升农牧民合作社带动能力。引导农牧民合作社加强农畜产品初加工、技术指导等能力建设,鼓励延伸产业链条,拓宽服务领域,由种养业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推动各级联合社、基层社采取出资创办、入股参办、服务带动等多种方式,广泛吸纳能人大户、社会组织共同培育发展农牧民合作社。

 《通知》强调,着力健全为农牧服务功能,提升经济运行质量。一是优化和创新流通服务,探索建立县乡村一体推进机制,将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流通服务网络建设,与基层组织发展统筹起来,努力实现“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综合服务”。二是优化和创新农牧业生产服务,建设生产性为农牧服务中心,推行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农牧业社会化服务模式,满足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农牧民的生产服务需求。三是优化和创新农牧民生活服务,调整优化服务布局,积极融入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拓展多种经营性服务功能。四是优化和创新乡村环境服务,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服务,推广水溶肥、靶向肥、生物有机肥的使用。

    《通知》要求,要着力深化综合改革,以产业发展促进基层组织建设,以“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深化基层组织建设,以与嘎查村集体联合共建推动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层组织高质量发展。要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的保障措施,切实加强基层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旗县社统筹发展能力,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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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内蒙古供销合作社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日期:2022-07-14 17:05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一号文件和全国总社相关决策部署精神,加快推进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组织高质量发展,内蒙古供销社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

《通知》指出,全区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树立大抓基层、加强基层、夯实基层的鲜明导向,创新发展方式,推动重心下沉、渠道下沉、资源下沉、服务下沉,提升基层组织经济运行质量,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搭建服务农牧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

《通知》要求,着力提升基层组织发展质量,夯实为农牧服务基础。一是加快基层社提质增效,推进分类改造,加强恢复新建基层社的质量提升,把基层社作为社有企业拓展经营服务的载体和落实惠农惠牧政策的项目建设主体,改造提升一批薄弱基层社,实施基层社示范社建设工程,打造带动力强的基层社;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吸纳更多农牧民入社,强化与农牧民的利益联结;拓展基层社经营服务领域,积极参与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加快发展基层经营网点,强化终端服务。二是大力发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社,在农村牧区、新型社区布点建设主体多元、便民实用的综合服务社,在抓好传统经营服务的基础上,拓展服务功能,改造一批综合服务社,打造一批综合服务社星级社。三是持续提升农牧民合作社带动能力。引导农牧民合作社加强农畜产品初加工、技术指导等能力建设,鼓励延伸产业链条,拓宽服务领域,由种养业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推动各级联合社、基层社采取出资创办、入股参办、服务带动等多种方式,广泛吸纳能人大户、社会组织共同培育发展农牧民合作社。

 《通知》强调,着力健全为农牧服务功能,提升经济运行质量。一是优化和创新流通服务,探索建立县乡村一体推进机制,将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流通服务网络建设,与基层组织发展统筹起来,努力实现“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综合服务”。二是优化和创新农牧业生产服务,建设生产性为农牧服务中心,推行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农牧业社会化服务模式,满足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农牧民的生产服务需求。三是优化和创新农牧民生活服务,调整优化服务布局,积极融入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拓展多种经营性服务功能。四是优化和创新乡村环境服务,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服务,推广水溶肥、靶向肥、生物有机肥的使用。

    《通知》要求,要着力深化综合改革,以产业发展促进基层组织建设,以“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深化基层组织建设,以与嘎查村集体联合共建推动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层组织高质量发展。要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的保障措施,切实加强基层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旗县社统筹发展能力,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一号文件和全国总社相关决策部署精神,加快推进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组织高质量发展,内蒙古供销社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通知》指出,全区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树立大抓基层、加强基层、夯实基层的鲜明导向,创新发展方式,推动重心下沉、渠道下沉、资源下沉、服务下沉,提升基层组织经济运行质量,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搭建服务农牧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通知》要求,着力提升基层组织发展质量,夯实为农牧服务基础。一是加快基层社提质增效,推进分类改造,加强恢复新建基层社的质量提升,把基层社作为社有企业拓展经营服务的载体和落实惠农惠牧政策的项目建设主体,改造提升一批薄弱基层社,实施基层社示范社建设工程,打造带动力强的基层社;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吸纳更多农牧民入社,强化与农牧民的利益联结;拓展基层社经营服务领域,积极参与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加快发展基层经营网点,强化终端服务。二是大力发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社,在农村牧区、新型社区布点建设主体多元、便民实用的综合服务社,在抓好传统经营服务的基础上,拓展服务功能,改造一批综合服务社,打造一批综合服务社星级社。三是持续提升农牧民合作社带动能力。引导农牧民合作社加强农畜产品初加工、技术指导等能力建设,鼓励延伸产业链条,拓宽服务领域,由种养业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推动各级联合社、基层社采取出资创办、入股参办、服务带动等多种方式,广泛吸纳能人大户、社会组织共同培育发展农牧民合作社。 《通知》强调,着力健全为农牧服务功能,提升经济运行质量。一是优化和创新流通服务,探索建立县乡村一体推进机制,将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流通服务网络建设,与基层组织发展统筹起来,努力实现“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综合服务”。二是优化和创新农牧业生产服务,建设生产性为农牧服务中心,推行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农牧业社会化服务模式,满足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农牧民的生产服务需求。三是优化和创新农牧民生活服务,调整优化服务布局,积极融入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拓展多种经营性服务功能。四是优化和创新乡村环境服务,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服务,推广水溶肥、靶向肥、生物有机肥的使用。 《通知》要求,要着力深化综合改革,以产业发展促进基层组织建设,以“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深化基层组织建设,以与嘎查村集体联合共建推动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层组织高质量发展。要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的保障措施,切实加强基层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旗县社统筹发展能力,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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