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为农务农姓农
为农务农姓农
为农务农姓农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组织召开会议传达落实做好2022年中秋、国庆节点关于纠“四风”树新风的工作要求
来源:机关纪委 发布日期:2022-09-13 03:55 字体:[ | | ]         浏览次数:194
打印本页


2022年9月8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召开会议,传达落实自治区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和驻商务厅纪检监察组关于2022年中秋、国庆节点纠“四风”树新风通知精神和工作提示,组织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内容。受区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那炜清的委托,区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李树青主持会议,区社在家的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图片1

会议要求,区社直属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自治区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和驻商务厅纪检监察组的通知精神和工作提示要求,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定、执着,严守底线、不越红线、远离“高压线”,推动党风政风社风持续向上向善。区社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要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在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上下功夫,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会议强调,区社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时时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做好值班值守等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做好防疫工作。机关纪委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强化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廉洁自律工作的监督检查,提前部署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肃监督问责,切实做到早提醒、早预防,坚决杜绝“节日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