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明确每年9月份是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为了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人心。区社机关第八党支部开展了专题学习,支部书记张萍主持活动,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会议先后学习了《学习强国》理论文章--《共享民族复兴的伟大荣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重要论述综述》和《人民日报》文章---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等内容。通过深入挖掘内蒙古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传承各民族坚定不移跟党走的红色基因,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增强党员干部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大力营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环境,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为了丰富支部学习内容和形式,创新性开展了民族团结小知识问答活动,通过一问一答的形式,使全体党员对民族团结“四个共同”、一条主线、一个坚定、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维护等知识点加深了印象,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大家纷纷表示,将以实际行动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断提高服务“三农三牧”的能力和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