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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六届理事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
发布日期:2023-03-09 12:46 字体:[ 大 | 中 | 小 ]         浏览次数: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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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六届理事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


    3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六届理事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区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那炜清代表区社理事会作工作报告。区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刘贵荣主持会议。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商务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景建勋、区社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出席会议。


1147527759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商务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景建勋、区社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22年全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稳经济、提服务、强基础、促改革、抓整治,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372亿元,较上年增长0.66%,增速较上年回升15.4个百分点;利润总额由上年亏损转为实现盈利,减亏增盈5165.5万元,系统经济运行下滑局面得到有效遏制。全系统肥料类销售109.7万吨,占全社会化肥需求量的30%,同比增长10.3%;土地托管面积251万亩,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529.6万亩次,为农牧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全系统现有基层社983个,基本覆盖全区苏木乡镇,农牧民社员发展到18万人;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7028个,引领带动农牧民29.5万人;发展综合服务社6301个,覆盖了全区近6成的嘎查村,基层基础不断夯实。指导全系统扎实推进“三降两清一扭”专项行动,“一企一策”推进直属企业改革脱困,顺利完成全国总社确定的2022年度改革目标任务。推进联合社“三会”制度建设,协调自治区编办核增盟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领导职数,破解联合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难题,联合社治理机制不断完善。

 1980067220

区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那炜清代表区社理事会作工作报告。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大作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决策,自治区对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特别是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进行了全面部署,为供销合作社加快发展带来了历史性机遇。国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政策效应将逐步显现;保障粮食安全和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将为推进农牧业生产服务创造条件;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有利于更好发挥供销合作社流通传统主业作用;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将使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业务焕发生机;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对改造提升基层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系统要深刻认识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三农三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作出新贡献。

    会议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区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全国总社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建设农牧业强区,牢记为农牧服务根本宗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体制、优化职能、转变作风,着力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着力提升为农牧服务水平,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社有企业提质增效,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社,促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村牧区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1064051752

视频会议主会场

 

    会议要求,全系统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着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完善联合社治理机制,加快社企分开步伐,健全联合社治理结构,全面理顺社企关系,密切层级关系。要提升为农牧服务水平,积极参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力做好农资供应,大力发展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要加快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稳步提升现代流通服务水平,加快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畜产品冷链物流,抓好农畜产品流通服务,创新流通服务方式。要加强基层社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构建“县基一体”服务网络,提升基层社服务能力,推进基层社规范发展。要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推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调整优化社有资本布局,推进社有企业改革脱困,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统筹供销合作社发展与安全,实现系统经济稳步增长,防范社有企业经营风险,加大社资社企监管力度,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强化突出问题整改整治,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村牧区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履行区社理事会理事调整程序,表彰了2022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和财务信息管理、信息宣传、统计同工种竞赛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兴安盟社、包头市社、阿拉善盟社负责同志分别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716023935

各盟市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业务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以视频形式举行,在呼和浩特市设主会场,区社在呼理事、监事出席;自治区农科院等部门理事,自治区政协、财政、发改等14个部门监事出席;区社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呼和浩特市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业务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列席会议。区社呼外理事、监事,各盟市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业务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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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六届理事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日期:2023-03-09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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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六届理事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


    3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六届理事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区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那炜清代表区社理事会作工作报告。区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刘贵荣主持会议。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商务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景建勋、区社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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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商务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景建勋、区社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22年全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稳经济、提服务、强基础、促改革、抓整治,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372亿元,较上年增长0.66%,增速较上年回升15.4个百分点;利润总额由上年亏损转为实现盈利,减亏增盈5165.5万元,系统经济运行下滑局面得到有效遏制。全系统肥料类销售109.7万吨,占全社会化肥需求量的30%,同比增长10.3%;土地托管面积251万亩,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529.6万亩次,为农牧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全系统现有基层社983个,基本覆盖全区苏木乡镇,农牧民社员发展到18万人;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7028个,引领带动农牧民29.5万人;发展综合服务社6301个,覆盖了全区近6成的嘎查村,基层基础不断夯实。指导全系统扎实推进“三降两清一扭”专项行动,“一企一策”推进直属企业改革脱困,顺利完成全国总社确定的2022年度改革目标任务。推进联合社“三会”制度建设,协调自治区编办核增盟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领导职数,破解联合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难题,联合社治理机制不断完善。

 1980067220

区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那炜清代表区社理事会作工作报告。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大作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决策,自治区对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特别是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进行了全面部署,为供销合作社加快发展带来了历史性机遇。国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政策效应将逐步显现;保障粮食安全和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将为推进农牧业生产服务创造条件;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有利于更好发挥供销合作社流通传统主业作用;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将使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业务焕发生机;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对改造提升基层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系统要深刻认识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三农三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作出新贡献。

    会议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区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全国总社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建设农牧业强区,牢记为农牧服务根本宗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体制、优化职能、转变作风,着力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着力提升为农牧服务水平,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社有企业提质增效,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社,促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村牧区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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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会议主会场

 

    会议要求,全系统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着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完善联合社治理机制,加快社企分开步伐,健全联合社治理结构,全面理顺社企关系,密切层级关系。要提升为农牧服务水平,积极参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力做好农资供应,大力发展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要加快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稳步提升现代流通服务水平,加快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畜产品冷链物流,抓好农畜产品流通服务,创新流通服务方式。要加强基层社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构建“县基一体”服务网络,提升基层社服务能力,推进基层社规范发展。要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推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调整优化社有资本布局,推进社有企业改革脱困,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统筹供销合作社发展与安全,实现系统经济稳步增长,防范社有企业经营风险,加大社资社企监管力度,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强化突出问题整改整治,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村牧区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履行区社理事会理事调整程序,表彰了2022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和财务信息管理、信息宣传、统计同工种竞赛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兴安盟社、包头市社、阿拉善盟社负责同志分别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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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业务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以视频形式举行,在呼和浩特市设主会场,区社在呼理事、监事出席;自治区农科院等部门理事,自治区政协、财政、发改等14个部门监事出席;区社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呼和浩特市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业务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列席会议。区社呼外理事、监事,各盟市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业务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3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六届理事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 3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六届理事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区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那炜清代表区社理事会作工作报告。区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刘贵荣主持会议。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商务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景建勋、区社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出席会议。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商务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景建勋、区社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22年全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稳经济、提服务、强基础、促改革、抓整治,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372亿元,较上年增长0.66%,增速较上年回升15.4个百分点;利润总额由上年亏损转为实现盈利,减亏增盈5165.5万元,系统经济运行下滑局面得到有效遏制。全系统肥料类销售109.7万吨,占全社会化肥需求量的30%,同比增长10.3%;土地托管面积251万亩,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529.6万亩次,为农牧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全系统现有基层社983个,基本覆盖全区苏木乡镇,农牧民社员发展到18万人;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7028个,引领带动农牧民29.5万人;发展综合服务社6301个,覆盖了全区近6成的嘎查村,基层基础不断夯实。指导全系统扎实推进“三降两清一扭”专项行动,“一企一策”推进直属企业改革脱困,顺利完成全国总社确定的2022年度改革目标任务。推进联合社“三会”制度建设,协调自治区编办核增盟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领导职数,破解联合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难题,联合社治理机制不断完善。 区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那炜清代表区社理事会作工作报告。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大作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决策,自治区对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特别是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进行了全面部署,为供销合作社加快发展带来了历史性机遇。国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政策效应将逐步显现;保障粮食安全和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将为推进农牧业生产服务创造条件;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有利于更好发挥供销合作社流通传统主业作用;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将使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业务焕发生机;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对改造提升基层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系统要深刻认识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三农三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作出新贡献。 会议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区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全国总社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建设农牧业强区,牢记为农牧服务根本宗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体制、优化职能、转变作风,着力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着力提升为农牧服务水平,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社有企业提质增效,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社,促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村牧区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视频会议主会场 会议要求,全系统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着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完善联合社治理机制,加快社企分开步伐,健全联合社治理结构,全面理顺社企关系,密切层级关系。要提升为农牧服务水平,积极参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力做好农资供应,大力发展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要加快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稳步提升现代流通服务水平,加快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畜产品冷链物流,抓好农畜产品流通服务,创新流通服务方式。要加强基层社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构建“县基一体”服务网络,提升基层社服务能力,推进基层社规范发展。要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推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调整优化社有资本布局,推进社有企业改革脱困,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统筹供销合作社发展与安全,实现系统经济稳步增长,防范社有企业经营风险,加大社资社企监管力度,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强化突出问题整改整治,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村牧区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会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履行区社理事会理事调整程序,表彰了2022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和财务信息管理、信息宣传、统计同工种竞赛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兴安盟社、包头市社、阿拉善盟社负责同志分别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各盟市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业务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以视频形式举行,在呼和浩特市设主会场,区社在呼理事、监事出席;自治区农科院等部门理事,自治区政协、财政、发改等14个部门监事出席;区社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呼和浩特市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业务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列席会议。区社呼外理事、监事,各盟市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业务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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