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鄂尔多斯市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落实中发〔2015〕11号、内党发〔2016〕6号文件精神,抢抓综合改革发展机遇,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向市委、政府领导汇报工作,在争取政策、资产、资金支持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强化政策支撑,助力改革发展
(一)争取政策支持。2017年,争取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鄂府发〔2017〕98号)。《意见》中明确了“具备条件的旗区可将各类政府闲置资产划拨给供销合作社用于新建或改造苏木乡镇基层社”“市财政每年拿出500万—1000万元作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集中用于扶持农村牧区电商运营中心、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市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等建设,各旗区按照1:1比例匹配安排资金用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政策,为我市综合改革工作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
(二)争取资产支持。市、旗两级供销社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将撤乡并镇后保留下来的旧学校、卫生院等资产划拨给供销社,用于苏木乡镇基层社建设。2018年以来累计为8个旗区供销社划拨资产31处,总价值约为7135.2万元。2020年,市政府又将价值9603万元的国有存量资产划拨给市供销社,用于改建市供销物流园区,实现了鄂尔多斯市供销社新增固定资产一次新的跨越。
(三)争取资金支持。2017年至今,鄂尔多斯市级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资金累计达到1.46亿元,各旗区财政配套及下拨专项资金达到3035万元,为全市供销社系统不断将综合改革推向深入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二、确保政策落地,改革成效明显
(一)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夯实。通过与旗区、苏木乡镇政府沟通协调、争取支持,以划拨国有闲置资产等方式,恢复新建全资及控股苏木乡镇基层社和为农牧服务中心40个,累计投入资金997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865万元,自治区供销社专项资金132万元);领办、创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169个、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0个,评选奖补市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78个(每个示范社奖补4万元,共计投入资金312万元)。
(二)为农牧服务水平不断提升。鄂尔多斯市社先后投入180万元建成市直属为农服务中心3个,投入90万元建成旗区级农牧业生产服务中心11个、庄稼医院10个。充分利用资金扶持,改变了过去单一的农资销售模式,向开展农资供应、测土配方、智能配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农技培训等系列化专业化服务延伸,形成了为各类农牧业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加、储、销等全程社会化服务链条。2018年至今,全市供销社系统累计开展土地(草牧场)托管及统防统治服务面积近百万亩。
(三)农村牧区流通经营网络不断完善。注重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探索构建全市供销社系统农资储备供应一体化格局。2022年至今,全市供销社系统累计购进各类化肥12.55万吨,占全市农资市场份额的近30%,在保障供给、平抑农资市场价格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发展势头良好。近年来共计投入资金183万元扶持打造了市社直属企业“供销e家”直播基地1个、旗区级供销社电商运营中心7个。2022年全市供销社系统电商营业额达2350万元。充分利用市、旗两级支持资金,通过改造提升,旗区农畜产品交易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为农牧服务能力显著增强。2016-2022年,鄂前旗供销社三段地活畜交易市场累计投入336万元,不断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近年来年最高交易活羊154万只,交易额11.5亿元(累计上市交易活羊832.2万只,交易额达到64.46亿元),被农业农村部命名为全国“定点市场”。达旗绒毛交易中心累计交易原绒5240吨,交易额达11亿元,目前正在通过申请政府专项债6000万元打造绒毛交易集散中心。市供销社打造的集分拣包装、冷链物流、仓储运输等服务于一体的综合物流园区正在改建中,预计4月份完工,届时将以物流园区带动全市供销社系统农村牧区物流体系建设发展。着力推动鄂尔多斯农畜产品“走出去”,2022年在北京设立了供销驻京业务联络处,目前正在北京、上海、南京筹建鄂尔多斯名优特产直营店,逐步推动本地优质农畜产品与一线城市“餐桌”对接。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在争取党政支持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断把党政支持转化为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在服务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落实中发〔2015〕11号、内党发〔2016〕6号文件精神,抢抓综合改革发展机遇,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向市委、政府领导汇报工作,在争取政策、资产、资金支持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强化政策支撑,助力改革发展
(一)争取政策支持。2017年,争取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鄂府发〔2017〕98号)。《意见》中明确了“具备条件的旗区可将各类政府闲置资产划拨给供销合作社用于新建或改造苏木乡镇基层社”“市财政每年拿出500万—1000万元作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集中用于扶持农村牧区电商运营中心、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市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等建设,各旗区按照1:1比例匹配安排资金用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政策,为我市综合改革工作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
(二)争取资产支持。市、旗两级供销社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将撤乡并镇后保留下来的旧学校、卫生院等资产划拨给供销社,用于苏木乡镇基层社建设。2018年以来累计为8个旗区供销社划拨资产31处,总价值约为7135.2万元。2020年,市政府又将价值9603万元的国有存量资产划拨给市供销社,用于改建市供销物流园区,实现了鄂尔多斯市供销社新增固定资产一次新的跨越。
(三)争取资金支持。2017年至今,鄂尔多斯市级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资金累计达到1.46亿元,各旗区财政配套及下拨专项资金达到3035万元,为全市供销社系统不断将综合改革推向深入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二、确保政策落地,改革成效明显
(一)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夯实。通过与旗区、苏木乡镇政府沟通协调、争取支持,以划拨国有闲置资产等方式,恢复新建全资及控股苏木乡镇基层社和为农牧服务中心40个,累计投入资金997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865万元,自治区供销社专项资金132万元);领办、创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169个、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0个,评选奖补市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78个(每个示范社奖补4万元,共计投入资金312万元)。
(二)为农牧服务水平不断提升。鄂尔多斯市社先后投入180万元建成市直属为农服务中心3个,投入90万元建成旗区级农牧业生产服务中心11个、庄稼医院10个。充分利用资金扶持,改变了过去单一的农资销售模式,向开展农资供应、测土配方、智能配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农技培训等系列化专业化服务延伸,形成了为各类农牧业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加、储、销等全程社会化服务链条。2018年至今,全市供销社系统累计开展土地(草牧场)托管及统防统治服务面积近百万亩。
(三)农村牧区流通经营网络不断完善。注重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探索构建全市供销社系统农资储备供应一体化格局。2022年至今,全市供销社系统累计购进各类化肥12.55万吨,占全市农资市场份额的近30%,在保障供给、平抑农资市场价格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发展势头良好。近年来共计投入资金183万元扶持打造了市社直属企业“供销e家”直播基地1个、旗区级供销社电商运营中心7个。2022年全市供销社系统电商营业额达2350万元。充分利用市、旗两级支持资金,通过改造提升,旗区农畜产品交易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为农牧服务能力显著增强。2016-2022年,鄂前旗供销社三段地活畜交易市场累计投入336万元,不断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近年来年最高交易活羊154万只,交易额11.5亿元(累计上市交易活羊832.2万只,交易额达到64.46亿元),被农业农村部命名为全国“定点市场”。达旗绒毛交易中心累计交易原绒5240吨,交易额达11亿元,目前正在通过申请政府专项债6000万元打造绒毛交易集散中心。市供销社打造的集分拣包装、冷链物流、仓储运输等服务于一体的综合物流园区正在改建中,预计4月份完工,届时将以物流园区带动全市供销社系统农村牧区物流体系建设发展。着力推动鄂尔多斯农畜产品“走出去”,2022年在北京设立了供销驻京业务联络处,目前正在北京、上海、南京筹建鄂尔多斯名优特产直营店,逐步推动本地优质农畜产品与一线城市“餐桌”对接。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在争取党政支持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断把党政支持转化为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在服务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