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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申报2022年度基层组织建设工程“三社”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合作指导处 发布日期:2023-04-13 09:40 字体:[ | | ]         浏览次数: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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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供销合作社:

根据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要求,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决定开展2022年度“高质量发展基层供销合作社”、“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农村牧区综合服务社星级社”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内符合条件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牧区综合服务社。

二、申报条件

(一)“高质量发展基层供销合作社”申报条件

1.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

(1)拥有房产、土地、设备等固定资产,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上,所有者权益100万元以上,考虑到受疫情影响,2022年销售额定为500万元以上,能够保持持续盈利能力。

(2)有领办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开展综合性、便利化服务,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需求,降低生产生活成本,形成与城乡居民的利益共享机制。

(3)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按照全国总社发布的标识手册制定),悬挂在营业场所、办公场所等明显位置。

2.具有齐全的服务功能

农资、农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等经营服务网络健全,覆盖当地70%以上的嘎查村(牧区可适当放宽);有条件的基层社要开展农畜产品加工、粮食收储、土地(草牧场)托管、测土配方施肥、农机服务、技术培训、快递物流等市场化社会化服务。建有为农服务中心的基层社优先参评。

3.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规范的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及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做到农牧民出资、农牧民参与、农牧民受益。

(二)“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条件

1.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满2年以上。

2.有规范的章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健全、运转有效,可分配盈余定期向合作社成员返还

3.由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形成紧密产权关系、资本纽带,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4.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固定资产50万元以上、成员出资额50万元以上,联合社固定资产100万元以上、成员出资额150万元以上。

5.从事一般种养业的专业合作社成员数 50 人以上,带动农牧户 200户以上(从事特色农林种养业、农牧民合作社入社、带动农牧户标准可适当放宽);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数 3 个以上,带动农牧户300户以上。

   6.农牧民专业合作社2022年实现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实现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且2020、2021年连续盈利。

7.从事种植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有标准化生产基地 300亩以上。

8.实行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取得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有独立或联合注册的农畜产品商标的农牧民合作社优先参评。

9.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三)“农村牧区综合服务社星级社”申报条件

按照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划分与评定》(GH/T 1100-2015)进行评定。三星级由旗县供销合作社评定,四星级由盟市供销合作社评定,逐级备案;五星级由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评定。星级标识使用有效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应进行重新评定,对星级予以确认。

三、申报程序

(一)严格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单位认真填写高质量发展基层供销合作社、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或农村牧区综合服务社星级社(五星级)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申报单位2022年工作总结(电子版),以及3张以上清晰照片(含标识、全景、开展服务项目等)后逐级报送。

(二)盟市审核。各盟市供销合作社要严格依据申报条件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确定的申报单位进行汇总排序,填写申报单位推荐排序表(附件3),连同申报单位材料、农村牧区综合服务社星级社(三星级、四星级)评定结果于2023年5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区社,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区社审定。区社将根据盟市审核推荐情况,对照申报条件,确定2022年度“高质量发展基层供销合作社”、“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农村牧区综合服务社星级社(五星级)”,并对其进行表彰。

四、申报要求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 的原则,严把质量关,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申报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可及时与区社合作指导处联系。

 

联 系 人:海鹰、乌云

联系电话:0471-5182979、5182973(传真)

 电子邮箱:nmggxshzzdc@163.com

 

附件:1.2022年各盟市供销合作社申报任务分配表

附件1.xls

2.申报表

附件2.doc

3.申报单位推荐排序表

附件3.doc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