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敖汉旗下洼镇“三位一体”组织把信用合作作为组织运营的第一抓手和业务开展的重要支撑,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前提下”,严格按照“对内不对外、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要求,开展资金互助业务,形成了内部资金互助与外部业务开展的良性循环。
把握政策要求,抓住破题推动的“关键点”。针对信用合作实践经验少的问题,下洼镇“三位一体”组织深入学习理解建设标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推动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组织载体开展信用合作,由下洼镇“三位一体”组织与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村级信用合作入股资金代管协议,为本村内入股的社员提供资金互助服务,既实现了“三位一体”组织信用合作业务的有效推动,又实现了互助资金“封闭不出圈”。
发挥组织优势,用好宣传发动的“金钥匙”。镇、村两级党员干部和“三位一体”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农户进行宣传发动,面对面讲解“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优势,面对面解答农户对资金互助的疑惑问题。同时,积极引导村两委班子、村内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和网格长带头入股参与信用合作,发挥了以上率下的带动示范作用,推动形成了“入户宣讲发动、党员干部示范、农户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下洼镇“三位一体”组织信用合作入股社员1500余户,入股股金达720余万元,资金互助业务呈向上向好发展态势。
优化股金配置,打造业务推动的“新引擎”。在开展信用合作中,下洼镇“三位一体”组织以各村为“基本盘”,将每股设置为1000元,普通社员最低入股2股、最高入股20股,并要求各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至少入股10万元(100股),同时将政府相关部门统筹下放的互助“种子”金同步纳入信用合作管理,合力开展资金互助业务,形成了“政府资金扶持、公股主导牵引、农户联合驱动”的业务推动模式,有效解决了资金互助起步难、资金少的问题。
合理制定规则,把住规范运营的“方向盘”。下洼镇“三位一体”组织将入股社员使用股金数额设置为1000元至5万元,划分3个月、6个月、12个月三个使用期限,由理事会参照同期贷款利率讨论决定社员使用股金的占用费标准,并按照“书面申请-调查初审-资产评审(需要资产抵押或对等股金社员担保)-理事会审议(理事会成员超三分之二通过)-批复放款”程序进行操作,实现了资金互助业务规范开展。同时,下洼镇“三位一体”组织还建立了风险金制度,并将社员股金使用与生产、供销合作联系起来,让股金在“三位一体”组织的服务链和供应链上走,实现了资金互助业务风险可控。截至目前,下洼镇各村资金互助业务均未发生坏账、死账。
加强内外监管,筑牢资金安全的“防火墙”。针对资金互助,下洼镇“三位一体”组织成立互助金借款审批小组和资产评估小组,并制定《互助金借款审批流程》、《风险金管理制度》、《互助金借款担保制度》和《资金占用费率动态调整制度》等制度办法,形成了资金互助业务全流程的内部管理体系。同时,下洼镇党委政府成立由镇纪委、农经站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项审计工作组,按季度对各村资金互助业务开展专项审计,有效防止了互助资金外溢及以各村名义开展非法集资的风险隐患。
赤峰市敖汉旗下洼镇“三位一体”组织把信用合作作为组织运营的第一抓手和业务开展的重要支撑,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前提下”,严格按照“对内不对外、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要求,开展资金互助业务,形成了内部资金互助与外部业务开展的良性循环。
把握政策要求,抓住破题推动的“关键点”。针对信用合作实践经验少的问题,下洼镇“三位一体”组织深入学习理解建设标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推动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组织载体开展信用合作,由下洼镇“三位一体”组织与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村级信用合作入股资金代管协议,为本村内入股的社员提供资金互助服务,既实现了“三位一体”组织信用合作业务的有效推动,又实现了互助资金“封闭不出圈”。
发挥组织优势,用好宣传发动的“金钥匙”。镇、村两级党员干部和“三位一体”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农户进行宣传发动,面对面讲解“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优势,面对面解答农户对资金互助的疑惑问题。同时,积极引导村两委班子、村内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和网格长带头入股参与信用合作,发挥了以上率下的带动示范作用,推动形成了“入户宣讲发动、党员干部示范、农户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下洼镇“三位一体”组织信用合作入股社员1500余户,入股股金达720余万元,资金互助业务呈向上向好发展态势。
优化股金配置,打造业务推动的“新引擎”。在开展信用合作中,下洼镇“三位一体”组织以各村为“基本盘”,将每股设置为1000元,普通社员最低入股2股、最高入股20股,并要求各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至少入股10万元(100股),同时将政府相关部门统筹下放的互助“种子”金同步纳入信用合作管理,合力开展资金互助业务,形成了“政府资金扶持、公股主导牵引、农户联合驱动”的业务推动模式,有效解决了资金互助起步难、资金少的问题。
合理制定规则,把住规范运营的“方向盘”。下洼镇“三位一体”组织将入股社员使用股金数额设置为1000元至5万元,划分3个月、6个月、12个月三个使用期限,由理事会参照同期贷款利率讨论决定社员使用股金的占用费标准,并按照“书面申请-调查初审-资产评审(需要资产抵押或对等股金社员担保)-理事会审议(理事会成员超三分之二通过)-批复放款”程序进行操作,实现了资金互助业务规范开展。同时,下洼镇“三位一体”组织还建立了风险金制度,并将社员股金使用与生产、供销合作联系起来,让股金在“三位一体”组织的服务链和供应链上走,实现了资金互助业务风险可控。截至目前,下洼镇各村资金互助业务均未发生坏账、死账。
加强内外监管,筑牢资金安全的“防火墙”。针对资金互助,下洼镇“三位一体”组织成立互助金借款审批小组和资产评估小组,并制定《互助金借款审批流程》、《风险金管理制度》、《互助金借款担保制度》和《资金占用费率动态调整制度》等制度办法,形成了资金互助业务全流程的内部管理体系。同时,下洼镇党委政府成立由镇纪委、农经站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项审计工作组,按季度对各村资金互助业务开展专项审计,有效防止了互助资金外溢及以各村名义开展非法集资的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