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落实国家邮政局、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邮政快递业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部署,内蒙古局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邮政快递业塑料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全区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实现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杜绝使用重金属和特定物质超标包装袋,符合《快递封装用品》系列标准的包装材料使用比例达到100%,可循环复用快递包装应用出具规模,可循环快递包装试点企业、盟市塑料包装减量明显。
《行动方案》指出,推动全区邮政快递业塑料污染治理主要落实4项任务。一是强化塑料包装源头治理,开展包装操作规范备案管理,督促寄递企业落实统一采购制度;二是强化塑料包装回收处置,继续推动废弃包装物回收装置建设,重点推动各类驿站和校园快递服务中心等末端网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三是强化绿色包装产品供给,搭建绿色包装产品供需平台,引导邮政快递企业提升可循环、可降解、易回收包装产品在行业中的应用比例;四是强化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总结可循环快递包装在冷链寄递业务的探索实践经验,建立符合我区邮政快递业发展实际的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模式。
《行动方案》从三个方面提出工作实施的具体要求,要持续开展现状摸底调研,定期组织调研,总结工作进展,指出问题难题,提出解决措施;要持续开展执法检查督促落实,各盟市局要加强执法检查频次,注重随机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检查工作覆盖辖区全部寄递企业;要定期总结通报,总结进展、问题,分享经验做法,探索解决措施和对策。
全面加强邮政快递业塑料污染治理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快递包装绿色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内容,是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五大任务”、推动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践。内蒙古局将严格按照国家邮政局、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加强党建引领、组织领导、政策供给、责任落实和宣传培训,确保内蒙古邮政快递业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切实见效。
近日,为进一步落实国家邮政局、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邮政快递业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部署,内蒙古局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邮政快递业塑料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全区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实现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杜绝使用重金属和特定物质超标包装袋,符合《快递封装用品》系列标准的包装材料使用比例达到100%,可循环复用快递包装应用出具规模,可循环快递包装试点企业、盟市塑料包装减量明显。
《行动方案》指出,推动全区邮政快递业塑料污染治理主要落实4项任务。一是强化塑料包装源头治理,开展包装操作规范备案管理,督促寄递企业落实统一采购制度;二是强化塑料包装回收处置,继续推动废弃包装物回收装置建设,重点推动各类驿站和校园快递服务中心等末端网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三是强化绿色包装产品供给,搭建绿色包装产品供需平台,引导邮政快递企业提升可循环、可降解、易回收包装产品在行业中的应用比例;四是强化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总结可循环快递包装在冷链寄递业务的探索实践经验,建立符合我区邮政快递业发展实际的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模式。
《行动方案》从三个方面提出工作实施的具体要求,要持续开展现状摸底调研,定期组织调研,总结工作进展,指出问题难题,提出解决措施;要持续开展执法检查督促落实,各盟市局要加强执法检查频次,注重随机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检查工作覆盖辖区全部寄递企业;要定期总结通报,总结进展、问题,分享经验做法,探索解决措施和对策。
全面加强邮政快递业塑料污染治理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快递包装绿色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内容,是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五大任务”、推动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践。内蒙古局将严格按照国家邮政局、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加强党建引领、组织领导、政策供给、责任落实和宣传培训,确保内蒙古邮政快递业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切实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