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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8项措施”推进商品过度包装和塑料污染治理
发布日期:2023-06-30 04:47 字体:[ 大 | 中 | 小 ]         浏览次数: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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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内蒙古关于商品过度包装和塑料污染治理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联合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电商、快递外卖等企业商品过度包装和塑料污染治理的八项具体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通过统筹推进治理工作、加强行业管理、强化监管执法、发动群众共治、加大宣教力度,坚决遏制商品过度包装和塑料污染现象。

     《措施》提出,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有效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会商机制要求及时沟通进展情况,统筹推进商品过度包装、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同时,强化带头示范引导作用,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和塑料污染,积极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主动选用绿色简约产品。

    《措施》要求,对于电商、快递、外卖等企业包装、塑料制品使用情况要形成台账并建立报送制度每年1月、7月初报送主管部门。同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对经检查不合格的电商、快递、外卖等企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进行查处,并通过定期披露制度,在行业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公开曝光有关负面行为。

     《措施》强调,要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治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大力宣传商品过度包装、塑料污染治理的标准和政策。建立“你来拍我来办”平台,畅通监督渠道,设立情况反映电话、邮箱等,方便群众即时将情况反馈给电商、快递、外卖等行业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形成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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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内蒙古“8项措施”推进商品过度包装和塑料污染治理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日期:2023-06-30 16:47

      为贯彻落实国家、内蒙古关于商品过度包装和塑料污染治理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联合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电商、快递外卖等企业商品过度包装和塑料污染治理的八项具体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通过统筹推进治理工作、加强行业管理、强化监管执法、发动群众共治、加大宣教力度,坚决遏制商品过度包装和塑料污染现象。

     《措施》提出,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有效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会商机制要求及时沟通进展情况,统筹推进商品过度包装、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同时,强化带头示范引导作用,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和塑料污染,积极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主动选用绿色简约产品。

    《措施》要求,对于电商、快递、外卖等企业包装、塑料制品使用情况要形成台账并建立报送制度每年1月、7月初报送主管部门。同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对经检查不合格的电商、快递、外卖等企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进行查处,并通过定期披露制度,在行业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公开曝光有关负面行为。

     《措施》强调,要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治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大力宣传商品过度包装、塑料污染治理的标准和政策。建立“你来拍我来办”平台,畅通监督渠道,设立情况反映电话、邮箱等,方便群众即时将情况反馈给电商、快递、外卖等行业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形成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为贯彻落实国家、内蒙古关于商品过度包装和塑料污染治理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联合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电商、快递外卖等企业商品过度包装和塑料污染治理的八项具体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通过统筹推进治理工作、加强行业管理、强化监管执法、发动群众共治、加大宣教力度,坚决遏制商品过度包装和塑料污染现象。 《措施》提出,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有效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会商机制要求及时沟通进展情况,统筹推进商品过度包装、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同时,强化带头示范引导作用,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和塑料污染,积极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主动选用绿色简约产品。 《措施》要求,对于电商、快递、外卖等企业包装、塑料制品使用情况要形成台账并建立报送制度每年1月、7月初报送主管部门。同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对经检查不合格的电商、快递、外卖等企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进行查处,并通过定期披露制度,在行业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公开曝光有关负面行为。 《措施》强调,要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治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大力宣传商品过度包装、塑料污染治理的标准和政策。建立“你来拍我来办”平台,畅通监督渠道,设立情况反映电话、邮箱等,方便群众即时将情况反馈给电商、快递、外卖等行业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形成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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