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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促发展 “三会”制度启新篇——内蒙古供销合作社系统监事会组织建设取得新突破
来源:监事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7-27 11:11 字体:[ 大 | 中 | 小 ]         浏览次数: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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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5日,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为部分旗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核增副科级领导职数的通知》,至此,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94个旗县联社已有71个成立监事会组织,组建率达到75.5%。

内蒙古供销合作社高度重视盟市、旗县(市、区)联社监事会组建工作。2022年以来,内蒙古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以提高盟市联社监事会覆盖面为重点,强化工作指导和政策协调,积极对接自治区编办,商请解决盟市、旗县联社监事会和办事机构设置问题。2022年8月,自治区编办印发《关于为各盟市供销合作社核增副处级领导职数的通知》,为各盟市供销合作社核增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用于配备监事会主任。

2023年3月以来,内蒙古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将全力推进监事会组织建设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下简称主题教育)紧密结合,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贯通起来,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坚持以学促干,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对照问题清单,增强交卷意识、报账意识、成果意识,盟市、旗县社监事会组织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制定规划。将盟市、旗县社监事会建设情况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业绩考核指标范围,并列为监事会2023年专题调研的主要题目。

二是加强协调。在对全区各盟市旗县区监事会组织建设情况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就各盟市社存在的具体问题,向11个盟市委、政府(行署)分别印发了《关于商请推进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相关事宜的函》,指导各盟市、旗县社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对接工作,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强化督导。督促各盟市社按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通过情况跟踪、政策解读、沟通协调、及时督导、经验交流、制定《系统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月度进展表》等举措,加快推进工作进度。

四是注重调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调研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由监事会主任、副主任分别带队,赴4个盟市专题调研,监事会办公室专题调研两个盟市,采取实地察看、座谈交流、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盟市旗县的具体情况,督促各盟市社加快落实自治区编办文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积极推动调查研究成果转化。

截至目前,自治区编办及各盟市编办共印发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文件24个,盟市级联社监事会组建率从2022年底的58.3%提升到100%。旗县社监事会组建率从年初的51.6%提升到75.5%,超额完成主题教育制定的70%以及全国总社下达的年度组建率达到75%的目标任务。

下一步,内蒙古供销合作社将继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制定长效机制,持续协调督导,力争今年年底旗县社监事会设立比例超过85%,为全区各级联社“三会”制度的全面落实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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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社治理
主题教育促发展 “三会”制度启新篇——内蒙古供销合作社系统监事会组织建设取得新突破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日期:2023-07-27 11:11

2023年7月5日,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为部分旗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核增副科级领导职数的通知》,至此,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94个旗县联社已有71个成立监事会组织,组建率达到75.5%。

内蒙古供销合作社高度重视盟市、旗县(市、区)联社监事会组建工作。2022年以来,内蒙古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以提高盟市联社监事会覆盖面为重点,强化工作指导和政策协调,积极对接自治区编办,商请解决盟市、旗县联社监事会和办事机构设置问题。2022年8月,自治区编办印发《关于为各盟市供销合作社核增副处级领导职数的通知》,为各盟市供销合作社核增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用于配备监事会主任。

2023年3月以来,内蒙古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将全力推进监事会组织建设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下简称主题教育)紧密结合,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贯通起来,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坚持以学促干,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对照问题清单,增强交卷意识、报账意识、成果意识,盟市、旗县社监事会组织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制定规划。将盟市、旗县社监事会建设情况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业绩考核指标范围,并列为监事会2023年专题调研的主要题目。

二是加强协调。在对全区各盟市旗县区监事会组织建设情况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就各盟市社存在的具体问题,向11个盟市委、政府(行署)分别印发了《关于商请推进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相关事宜的函》,指导各盟市、旗县社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对接工作,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强化督导。督促各盟市社按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通过情况跟踪、政策解读、沟通协调、及时督导、经验交流、制定《系统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月度进展表》等举措,加快推进工作进度。

四是注重调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调研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由监事会主任、副主任分别带队,赴4个盟市专题调研,监事会办公室专题调研两个盟市,采取实地察看、座谈交流、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盟市旗县的具体情况,督促各盟市社加快落实自治区编办文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积极推动调查研究成果转化。

截至目前,自治区编办及各盟市编办共印发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文件24个,盟市级联社监事会组建率从2022年底的58.3%提升到100%。旗县社监事会组建率从年初的51.6%提升到75.5%,超额完成主题教育制定的70%以及全国总社下达的年度组建率达到75%的目标任务。

下一步,内蒙古供销合作社将继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制定长效机制,持续协调督导,力争今年年底旗县社监事会设立比例超过85%,为全区各级联社“三会”制度的全面落实打下坚实基础。


2023年7月5日,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为部分旗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核增副科级领导职数的通知》,至此,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94个旗县联社已有71个成立监事会组织,组建率达到75.5%。内蒙古供销合作社高度重视盟市、旗县(市、区)联社监事会组建工作。2022年以来,内蒙古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以提高盟市联社监事会覆盖面为重点,强化工作指导和政策协调,积极对接自治区编办,商请解决盟市、旗县联社监事会和办事机构设置问题。2022年8月,自治区编办印发《关于为各盟市供销合作社核增副处级领导职数的通知》,为各盟市供销合作社核增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用于配备监事会主任。2023年3月以来,内蒙古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将全力推进监事会组织建设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下简称主题教育)紧密结合,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贯通起来,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坚持以学促干,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对照问题清单,增强交卷意识、报账意识、成果意识,盟市、旗县社监事会组织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制定规划。将盟市、旗县社监事会建设情况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业绩考核指标范围,并列为监事会2023年专题调研的主要题目。二是加强协调。在对全区各盟市旗县区监事会组织建设情况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就各盟市社存在的具体问题,向11个盟市委、政府(行署)分别印发了《关于商请推进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相关事宜的函》,指导各盟市、旗县社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对接工作,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强化督导。督促各盟市社按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通过情况跟踪、政策解读、沟通协调、及时督导、经验交流、制定《系统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月度进展表》等举措,加快推进工作进度。四是注重调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调研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由监事会主任、副主任分别带队,赴4个盟市专题调研,监事会办公室专题调研两个盟市,采取实地察看、座谈交流、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盟市旗县的具体情况,督促各盟市社加快落实自治区编办文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积极推动调查研究成果转化。截至目前,自治区编办及各盟市编办共印发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文件24个,盟市级联社监事会组建率从2022年底的58.3%提升到100%。旗县社监事会组建率从年初的51.6%提升到75.5%,超额完成主题教育制定的70%以及全国总社下达的年度组建率达到75%的目标任务。下一步,内蒙古供销合作社将继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制定长效机制,持续协调督导,力争今年年底旗县社监事会设立比例超过85%,为全区各级联社“三会”制度的全面落实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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