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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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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召开2023年度1-9月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来源:机关纪委 发布日期:2023-10-17 04:39 字体:[ | | ]         浏览次数: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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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区社”)召开直属系统2023年1-9月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梳理总结1-9月份工作成效,对做好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区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兼机关党委书记那炜清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商务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景建勋区社领导班子成员、直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那炜清强调,要严格落实区社直属系统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党组、党支部(总支)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狠抓各项任务落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负总责、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统筹推进、各级党组织具体落实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真正做到明责知责、履责担责、追责督责、考责问责。要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理论武装,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全面打造政治机关,真正把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努力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实际成效。

景建勋强调,要不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工作,全面夯实派驻监督效能,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从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执纪问责3个方面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区社直属系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要健全防腐促廉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发生,在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等方面以身作则,发挥好表率作用,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区社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