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供销社积极发挥为农服务职能和系统经营优势,积极谋划、主动作为,依托自有网络、品牌优势,打好惠农“组合拳”,开展多元化的助农行动,大力拓展农产品流通渠道,推动产业高效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
一是发挥职能优势,打造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下半年,市供销社加快开展农副产品公共品牌建设工作,协调农牧局将“乌海湖”商标主体变更为市供销社,按程序正在进行“乌海湖畔”商标注册工作。“乌海湖畔”公共品牌包括“小农庄(蔬菜)”“小果园(水果)”和“小牧场(牛羊肉)”等系列产品。9月份,针对葡萄销售的需求,委托专业公司设计了专用外包装,“中国供销合作社”“乌海湖畔”“乌海葡萄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承诺”以及生产企业相关元素,树立乌海葡萄的市场形象。目前已按成本价向农户发放使用3500个。
二是发挥流通优势,开展葡萄“订单销售”活动。按照“2023中国农民丰收节暨乌海葡萄全货机启航活动”的相关要求,市供销社一方面主动对接大企业搭建“供需桥梁”,一方面联系十余家葡萄种植企业寻找优质货源。经过反复沟通协商,市供销社企业与内蒙古金素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10吨葡萄订购协议,并于9月23-25日通过民航“腹舱带货”方式销售到呼和浩特和河北保定高碑店等地。
三是发挥合作优势,开展“农民丰收节”助农销售活动。9月底,市供销社与中河源村共同举办了首届“乡村文化节暨乡村大集”,与市农牧局联合举办了葡萄销售季暨“农民丰收节”助农销售活动,活动以促进农区流通、展现乡村新貌为主题,组织农户集中展销葡萄、南瓜、紫薯等农产品;与农牧局、乌海机场联合在航站楼设立乌海优质农产品展销专柜,以“乌海湖畔”品牌统一进行展销葡萄、葫芦、火龙果等本地农产品,充分利用航站楼受众广、影响大的优势,大力提升我市特色农产品知名度。
今年以来,市供销社积极发挥为农服务职能和系统经营优势,积极谋划、主动作为,依托自有网络、品牌优势,打好惠农“组合拳”,开展多元化的助农行动,大力拓展农产品流通渠道,推动产业高效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
一是发挥职能优势,打造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下半年,市供销社加快开展农副产品公共品牌建设工作,协调农牧局将“乌海湖”商标主体变更为市供销社,按程序正在进行“乌海湖畔”商标注册工作。“乌海湖畔”公共品牌包括“小农庄(蔬菜)”“小果园(水果)”和“小牧场(牛羊肉)”等系列产品。9月份,针对葡萄销售的需求,委托专业公司设计了专用外包装,“中国供销合作社”“乌海湖畔”“乌海葡萄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承诺”以及生产企业相关元素,树立乌海葡萄的市场形象。目前已按成本价向农户发放使用3500个。
二是发挥流通优势,开展葡萄“订单销售”活动。按照“2023中国农民丰收节暨乌海葡萄全货机启航活动”的相关要求,市供销社一方面主动对接大企业搭建“供需桥梁”,一方面联系十余家葡萄种植企业寻找优质货源。经过反复沟通协商,市供销社企业与内蒙古金素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10吨葡萄订购协议,并于9月23-25日通过民航“腹舱带货”方式销售到呼和浩特和河北保定高碑店等地。
三是发挥合作优势,开展“农民丰收节”助农销售活动。9月底,市供销社与中河源村共同举办了首届“乡村文化节暨乡村大集”,与市农牧局联合举办了葡萄销售季暨“农民丰收节”助农销售活动,活动以促进农区流通、展现乡村新貌为主题,组织农户集中展销葡萄、南瓜、紫薯等农产品;与农牧局、乌海机场联合在航站楼设立乌海优质农产品展销专柜,以“乌海湖畔”品牌统一进行展销葡萄、葫芦、火龙果等本地农产品,充分利用航站楼受众广、影响大的优势,大力提升我市特色农产品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