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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供销合作社 荣获“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来源:呼和浩特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日期:2025-01-03 10:17 字体:[ 大 | 中 | 小 ]         浏览次数: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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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对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颁奖。其中,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供销合作社荣获“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系呼和浩特市唯一获评单位。

近年来,在呼和浩特市供销社的有力指导下,清水河县供销合作社始终坚持“为农、务农、姓农”宗旨,在新型基层组织体系与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资料保供稳价、再生资源回收、农产品流通、参与产销对接,拓宽助农渠道等涉农领域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

一是恢复重建乡镇基层社,夯实为农服务基础。采取县社+社会能人+村两委+专业合作社的方式,实行开放办社,共建新型基层社。2018年自治区空白基层供销社现场观摩会在清水河县城关供销合作社召开。全县3个乡镇基层社已均被评为标杆社。

二是农业生产综合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打造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美丽乡村。通过县社参股的两家专业合作社,为农民提供农机助耕、农资供应、测土配肥等服务,降低了劳动成本及投资成本,增加了产出率和收益率,有效服务了农业生产,为助力当地乡村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建优建强村级综合服务社和社有企业,提升为农服务质效。县社下辖社有企业与配送公司采用共同经营方式,架起了服务三农的连心桥,对103家村级综合服务社实施配送服务,成为服务农民群众“最后一公里”的主阵地。历年来,被评为五星级综合服务社的村级社达到了8家。

四是培优育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打造乡村振兴“新引擎”。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多个领域,入社成员达860人,带动农户超5710户,有4个专业合作社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78个产品获得质量认证,拥有注册商标4个,逐步使清水河县地标、地域农产品走向大市场,提升山区特色农畜绿色产品食材价值。

五是积极争取农业综合开发、新网工程项目,探索服务合作领域发展新途径。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3个,争取财政扶持资金432万元;自治区财政“新网工程”项目及财政补助公益性服务项目5个,争取财政资金603万元,解决就业岗位300余个,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六是积极参与产销对接,拓宽渠道助力乡村振兴。拓宽脱贫地区农畜产品销售渠道,引导本地区参与全国供销总社主办及各地供销合作社主办的展销会,推动农产品走出去,更好地实现与市场的有效对接,切实解决优质特色农产品卖难问题。

七是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让“新农人”成为“兴农人”。通过市社及市供销学校年培训农民经纪人、合作社负责人、基层社负责人100余人(次);会同县农业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办、合办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包括种粮大户、贫困户,年培训农民300余人(次)。

八是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助推系统稳健发展。县供销社监事会对县社重大决策、业务活动、财务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确保决策、业务开展、财务、社有资产运营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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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供销合作社 荣获“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日期:2025-01-03 10:17

11月2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对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颁奖。其中,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供销合作社荣获“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系呼和浩特市唯一获评单位。

近年来,在呼和浩特市供销社的有力指导下,清水河县供销合作社始终坚持“为农、务农、姓农”宗旨,在新型基层组织体系与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资料保供稳价、再生资源回收、农产品流通、参与产销对接,拓宽助农渠道等涉农领域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

一是恢复重建乡镇基层社,夯实为农服务基础。采取县社+社会能人+村两委+专业合作社的方式,实行开放办社,共建新型基层社。2018年自治区空白基层供销社现场观摩会在清水河县城关供销合作社召开。全县3个乡镇基层社已均被评为标杆社。

二是农业生产综合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打造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美丽乡村。通过县社参股的两家专业合作社,为农民提供农机助耕、农资供应、测土配肥等服务,降低了劳动成本及投资成本,增加了产出率和收益率,有效服务了农业生产,为助力当地乡村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建优建强村级综合服务社和社有企业,提升为农服务质效。县社下辖社有企业与配送公司采用共同经营方式,架起了服务三农的连心桥,对103家村级综合服务社实施配送服务,成为服务农民群众“最后一公里”的主阵地。历年来,被评为五星级综合服务社的村级社达到了8家。

四是培优育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打造乡村振兴“新引擎”。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多个领域,入社成员达860人,带动农户超5710户,有4个专业合作社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78个产品获得质量认证,拥有注册商标4个,逐步使清水河县地标、地域农产品走向大市场,提升山区特色农畜绿色产品食材价值。

五是积极争取农业综合开发、新网工程项目,探索服务合作领域发展新途径。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3个,争取财政扶持资金432万元;自治区财政“新网工程”项目及财政补助公益性服务项目5个,争取财政资金603万元,解决就业岗位300余个,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六是积极参与产销对接,拓宽渠道助力乡村振兴。拓宽脱贫地区农畜产品销售渠道,引导本地区参与全国供销总社主办及各地供销合作社主办的展销会,推动农产品走出去,更好地实现与市场的有效对接,切实解决优质特色农产品卖难问题。

七是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让“新农人”成为“兴农人”。通过市社及市供销学校年培训农民经纪人、合作社负责人、基层社负责人100余人(次);会同县农业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办、合办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包括种粮大户、贫困户,年培训农民300余人(次)。

八是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助推系统稳健发展。县供销社监事会对县社重大决策、业务活动、财务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确保决策、业务开展、财务、社有资产运营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

11月2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对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颁奖。其中,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供销合作社荣获“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系呼和浩特市唯一获评单位。近年来,在呼和浩特市供销社的有力指导下,清水河县供销合作社始终坚持“为农、务农、姓农”宗旨,在新型基层组织体系与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资料保供稳价、再生资源回收、农产品流通、参与产销对接,拓宽助农渠道等涉农领域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一是恢复重建乡镇基层社,夯实为农服务基础。采取县社+社会能人+村两委+专业合作社的方式,实行开放办社,共建新型基层社。2018年自治区空白基层供销社现场观摩会在清水河县城关供销合作社召开。全县3个乡镇基层社已均被评为标杆社。二是农业生产综合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打造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美丽乡村。通过县社参股的两家专业合作社,为农民提供农机助耕、农资供应、测土配肥等服务,降低了劳动成本及投资成本,增加了产出率和收益率,有效服务了农业生产,为助力当地乡村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建优建强村级综合服务社和社有企业,提升为农服务质效。县社下辖社有企业与配送公司采用共同经营方式,架起了服务三农的连心桥,对103家村级综合服务社实施配送服务,成为服务农民群众“最后一公里”的主阵地。历年来,被评为五星级综合服务社的村级社达到了8家。四是培优育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打造乡村振兴“新引擎”。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多个领域,入社成员达860人,带动农户超5710户,有4个专业合作社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78个产品获得质量认证,拥有注册商标4个,逐步使清水河县地标、地域农产品走向大市场,提升山区特色农畜绿色产品食材价值。五是积极争取农业综合开发、新网工程项目,探索服务合作领域发展新途径。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3个,争取财政扶持资金432万元;自治区财政“新网工程”项目及财政补助公益性服务项目5个,争取财政资金603万元,解决就业岗位300余个,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六是积极参与产销对接,拓宽渠道助力乡村振兴。拓宽脱贫地区农畜产品销售渠道,引导本地区参与全国供销总社主办及各地供销合作社主办的展销会,推动农产品走出去,更好地实现与市场的有效对接,切实解决优质特色农产品卖难问题。七是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让“新农人”成为“兴农人”。通过市社及市供销学校年培训农民经纪人、合作社负责人、基层社负责人100余人(次);会同县农业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办、合办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包括种粮大户、贫困户,年培训农民300余人(次)。八是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助推系统稳健发展。县供销社监事会对县社重大决策、业务活动、财务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确保决策、业务开展、财务、社有资产运营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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