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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荣获2024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二等奖
来源:综合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1-15 05:54 字体:[ 大 | 中 | 小 ]         浏览次数: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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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4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七届八次理事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表彰了2024年度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我区供销合作社荣获二等奖,在全国32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排名第18位,比2023年前进一个等次、9个位次,实现了晋位升级目标任务。

2024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和全国总社精心指导下,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立足供销合作社主责主业,聚焦办好两件大事,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2024年,全区系统商品销售总额422.5亿元、购进总额39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4%、16.9%;系统全资、控股社有企业营业收入33.2亿元、利润总额1.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7.3%、12.8%。年内全国总社部署的10项综改任务、自治区政府部署的4项工作任务全部顺利完成。推进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全国总社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召开了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第七次代表大会,盟市社、旗县社代表大会召开比例分别达到75%、56%,盟市、旗县级社监事会实现应建尽建,监事会主任配备率分别为100%、97%。

2025年,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和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坚持从“三农三牧”工作大局出发,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服务乡村全面振兴,聚焦两件大事、落实“六个行动”,持续打造服务农牧民生产生活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综合平台,当好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奋力谱写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牧业强区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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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社要闻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荣获2024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二等奖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日期:2025-01-15 17:54


2025年1月14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七届八次理事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表彰了2024年度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我区供销合作社荣获二等奖,在全国32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排名第18位,比2023年前进一个等次、9个位次,实现了晋位升级目标任务。

2024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和全国总社精心指导下,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立足供销合作社主责主业,聚焦办好两件大事,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2024年,全区系统商品销售总额422.5亿元、购进总额39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4%、16.9%;系统全资、控股社有企业营业收入33.2亿元、利润总额1.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7.3%、12.8%。年内全国总社部署的10项综改任务、自治区政府部署的4项工作任务全部顺利完成。推进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全国总社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召开了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第七次代表大会,盟市社、旗县社代表大会召开比例分别达到75%、56%,盟市、旗县级社监事会实现应建尽建,监事会主任配备率分别为100%、97%。

2025年,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和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坚持从“三农三牧”工作大局出发,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服务乡村全面振兴,聚焦两件大事、落实“六个行动”,持续打造服务农牧民生产生活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综合平台,当好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奋力谱写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牧业强区作出更大贡献。

2025年1月14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七届八次理事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表彰了2024年度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我区供销合作社荣获二等奖,在全国32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排名第18位,比2023年前进一个等次、9个位次,实现了晋位升级目标任务。2024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和全国总社精心指导下,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立足供销合作社主责主业,聚焦办好两件大事,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2024年,全区系统商品销售总额422.5亿元、购进总额39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4%、16.9%;系统全资、控股社有企业营业收入33.2亿元、利润总额1.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7.3%、12.8%。年内全国总社部署的10项综改任务、自治区政府部署的4项工作任务全部顺利完成。推进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全国总社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召开了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第七次代表大会,盟市社、旗县社代表大会召开比例分别达到75%、56%,盟市、旗县级社监事会实现应建尽建,监事会主任配备率分别为100%、97%。2025年,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和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坚持从“三农三牧”工作大局出发,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服务乡村全面振兴,聚焦两件大事、落实“六个行动”,持续打造服务农牧民生产生活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综合平台,当好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奋力谱写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牧业强区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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