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社会化服务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具有关键意义。包头市社积极投身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为当地农业现代化进程注入强劲动力。主要做法有:
(一)社会化服务基础建设加快推进
目前,包头市供销系统共建成基层社53个,累计发展农牧民社员14145人,领办创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38个,引领带动农牧民5万余人,建立村级综合服务社201个,基层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建成“惠农驿站”4个,开展农资销售、农业技术服务、农业机械加油、惠农超市、金融服务等一体化为农综合服务。建立3个旗县区供销电商运营中心,支持和鼓励旗县区供销社发展电商业务、搭建电商平台。供销电商公司与内蒙古炳麟农业科技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打造供销助农商城线下卖场。建设“农业综合服务+农资配送龙头+直营店+加盟店”的现代流通网络,打通为农牧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为农服务中心运营模式不断完善
目前,为农服务中心主要形成以下几类运营模式:一是以农资供应为核心,拓展农技培训、测土配肥、土地托管等N项服务功能;二是以土地托管为核心,拓展统防统治、农技培训、仓储加工等N项服务;三是以农畜产品流通为核心,拓展农资供应、无人机飞防植保、供应链服务等N项服务功能。在运营中,服务主体通过“互联网+”,如微信群、QQ群、线上平台等渠道和手段连结农户,为农服务中心日益呈现出服务信息传播效率高、服务功能覆盖面广、为农服务影响力强等特点。
(三)农资供应保障更加有力
每年根据备耕需要和市场需求动态,组织参股农资企业和开放办社农资企业开展春耕备耕农资保供稳价工作,督促农资企业与种植大户无缝对接,实现农资联采直供。发挥供销合作社主渠道作用,保障农业生产农资供应。与村级综合服务社合作,将农资销售服务延伸到村一级。石拐区社成立五当召镇缸房地村、大德恒街道后营子村农资服务站,实现农资供应全区覆盖。达茂旗以4家基层社和13家农资供应大户为主要成员,成立“达茂旗供销农资联盟”,统一进货渠道,形成新型农资供应链。同时建设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农资配送中心1处,配送农资2000余吨。
为更好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建议: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一是加大信息推广力度。建设一支专业化农业信息队伍,以信息化平台、村集体公告栏、基层供销合作社微信服务群等为载体,围绕生产实际,以“三农政策”、新技术、良种、化肥、农药、测土配方施肥、新技术推广和农畜产品价格及气象等信息,定期编发农业信息向村民发布。二是完善农民培训模式。加大供销系统组织农民培训的频次,不断提高供销合作社在农民群众中的知名度。在培训中心增加宣讲环节,重点宣讲供销合作社的服务职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政策、农产品销售渠道拓展政策、农村金融服务政策等。三是合理增设咨询服务点。在各乡镇的供销合作社服务网点、农村集市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设立供销政策咨询服务点,为过往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咨询服务点配备宣传资料、展示架等设施,展示供销政策相关内容,并通过现场讲解、案例演示等方式,帮助群众更好地理解政策。
(二)创新服务模式
一是发挥好供销系统平台作用。广泛吸收符合合作共建条件的龙头企业、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大力培育符合供销合作社和本地经济发展的项目,帮助企业争取各类项目资金,从而培育一批会创新、科技含量高、管理规范、有农业情怀的农业龙头企业。积极促成有联合意向的合作社,成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进一步做大体量、做强实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升对农户的带动能力,提高与企业谈判的话语权,扩大合作社的影响力。二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强与多种电商平台合作销售农产品,适应新形势、新消费下的流通模式。推动“产地+农民”和“销地+市民”的产销互动对接,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产品进超市、进市场、进商圈,拉近从田间地头到市民餐桌的距离,有效解决农产品卖出难、消费者买得贵的问题,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三是加强服务设施与装备建设。制定供销系统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加大对仓储、物流设施的改造升级力度,特别是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保鲜储存和运输能力。加强与农机生产企业、科研院校的合作,开展农业机械研发创新,推动农业机械智能化、自动化发展。建立健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机手培训和管理,提高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和服务水平。
(三)强化监督机制建设
一是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监管。引入智能化的仓储和物流监控系统,对农资和农产品进行全程质量跟踪。在农资仓库安装温湿度传感器、在农产品运输车辆上安装冷链监控设备和定位系统,通过物联网技术将数据实时传输到监督平台。同时,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收集和分析农民对服务质量的评价、农资使用效果、农产品销售数据等,挖掘服务质量问题和改进方向。二是进一步拓宽监督范围。加强对上下游合作伙伴的质量监督。在农资供应方面,与农资生产企业签订质量协议,要求其提供生产过程质量监控数据,并定期对生产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在农产品销售方面,对合作的电商平台、批发商等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定期评估其服务质量,如是否按时结算货款、是否按照合同要求销售农产品等。三是建立整改与奖惩机制。根据监督评价结果,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同时,将监督结果作为供销系统调整农业社会化服务策略、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对于服务需求大、质量好的项目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的服务领域进行整改或调整业务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