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呼和浩特市供销合作社着力在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大力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等方面集中发力,综合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经营服务领域逐步多元宽泛
一是农资保供“主渠道”的地位得到巩固。建立健全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扎实推进2万吨市本级化肥商业储备工作,全系统年销售化肥量占到全市化肥供应总量的70%以上,农资销售额达10.9亿元,较改革之初4.6亿元,增长135%。二是为农服务更加全面。大力开展测土配方、统防统治、农机作业、代耕代种、收储加工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形成了“基层社+为农服务中心”创新运作新模式,先后与中国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2024年金融机构为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各类服务对象提供贷款总额超过5000万元。三是直联城乡的作用更为明显。通过“年货节”和“丰收节”展示展销活动和“832 平台”,推动“土特产”与市场精准对接。在4个旗县社建有标准化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在市区成熟社区、地铁站点布局生鲜店、便利店,启动农畜产品保供型冷链物流园区新建项目,实现“储-分-运-销”同步发展。2024年,全系统农副产品购进额36.8亿元,较改革之初9.49亿元增长 288%。四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成为发展新亮点新优势。积极承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建设任务,在市区打造40个标准化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在旗县区建设10个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二、基层组织发展逐步稳固坚实
一是采取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农村能人领办等多种方式,积极发展新建和恢复重建基层社,基层社数量由2015年改革之初的28个增加到50个,增长78.5%,乡镇覆盖率达到 100%,其中,自治区级高质量发展基层社28个。二是指导各地通过出资领办和服务带动等方式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全系统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数量由改革之初的255个,发展到目前的363个,数量增长了42.4%,涉及流通服务、种植类、养殖类、林果服务业等多个领域,入社成员1.2万人,其中,自治区级及以上示范社58个。三是采取基层社自建、村社共建、连锁加盟等多种方式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建立的村级综合服务社由改革之初的287家提高到目前的982个,增长242.2%,已覆盖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其中“五星级”综合服务社34个。四是土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赛罕区供销合作社全部被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评为“十强县级供销合作社”,武川县、清水河县供销合作社荣获“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三、管理体制经营模式逐步规范高效
一是双线运行机制初见成效,基本形成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建立起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机制。二是完成了“三会”制度建设任务。时隔36年于2024年召开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理事会、监事会,并同步推动5个旗县区供销合作社召开本级社员代表大会,联合社治理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三是社有企业内控建设逐步完善。建立健全了社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审批备案等一系列资产管理制度,形成了“理事会-社资委-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企业”的社有资产管理架构。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供销合作社着力在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大力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等方面集中发力,综合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经营服务领域逐步多元宽泛
一是农资保供“主渠道”的地位得到巩固。建立健全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扎实推进2万吨市本级化肥商业储备工作,全系统年销售化肥量占到全市化肥供应总量的70%以上,农资销售额达10.9亿元,较改革之初4.6亿元,增长135%。二是为农服务更加全面。大力开展测土配方、统防统治、农机作业、代耕代种、收储加工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形成了“基层社+为农服务中心”创新运作新模式,先后与中国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2024年金融机构为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各类服务对象提供贷款总额超过5000万元。三是直联城乡的作用更为明显。通过“年货节”和“丰收节”展示展销活动和“832 平台”,推动“土特产”与市场精准对接。在4个旗县社建有标准化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在市区成熟社区、地铁站点布局生鲜店、便利店,启动农畜产品保供型冷链物流园区新建项目,实现“储-分-运-销”同步发展。2024年,全系统农副产品购进额36.8亿元,较改革之初9.49亿元增长 288%。四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成为发展新亮点新优势。积极承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建设任务,在市区打造40个标准化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在旗县区建设10个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二、基层组织发展逐步稳固坚实
一是采取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农村能人领办等多种方式,积极发展新建和恢复重建基层社,基层社数量由2015年改革之初的28个增加到50个,增长78.5%,乡镇覆盖率达到 100%,其中,自治区级高质量发展基层社28个。二是指导各地通过出资领办和服务带动等方式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全系统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数量由改革之初的255个,发展到目前的363个,数量增长了42.4%,涉及流通服务、种植类、养殖类、林果服务业等多个领域,入社成员1.2万人,其中,自治区级及以上示范社58个。三是采取基层社自建、村社共建、连锁加盟等多种方式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建立的村级综合服务社由改革之初的287家提高到目前的982个,增长242.2%,已覆盖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其中“五星级”综合服务社34个。四是土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赛罕区供销合作社全部被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评为“十强县级供销合作社”,武川县、清水河县供销合作社荣获“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三、管理体制经营模式逐步规范高效
一是双线运行机制初见成效,基本形成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建立起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机制。二是完成了“三会”制度建设任务。时隔36年于2024年召开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理事会、监事会,并同步推动5个旗县区供销合作社召开本级社员代表大会,联合社治理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三是社有企业内控建设逐步完善。建立健全了社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审批备案等一系列资产管理制度,形成了“理事会-社资委-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企业”的社有资产管理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