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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条例》(五)
来源:综合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9-30 09:15 字体:[ 大 | 中 | 小 ]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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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25年7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设置总则、组织体系、服务机制、资产管理、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三十五条内容。《条例》的颁布,对于支持我区供销合作社为农牧服务工作、保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对社有资产分别履行哪些职责?

《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二条规定,供销合作社理事会负责管理本级社有资产,依法对社有企业行使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管理监督。

供销合作社监事会负责对社有资产管理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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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解读
【每日一学】《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条例》(五)
来源:综合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9-30 09:15

编者按:2025年7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设置总则、组织体系、服务机制、资产管理、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三十五条内容。《条例》的颁布,对于支持我区供销合作社为农牧服务工作、保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对社有资产分别履行哪些职责?

《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二条规定,供销合作社理事会负责管理本级社有资产,依法对社有企业行使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管理监督。

供销合作社监事会负责对社有资产管理实施监督。

编者按:2025年7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设置总则、组织体系、服务机制、资产管理、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三十五条内容。《条例》的颁布,对于支持我区供销合作社为农牧服务工作、保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对社有资产分别履行哪些职责?《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二条规定,供销合作社理事会负责管理本级社有资产,依法对社有企业行使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管理监督。供销合作社监事会负责对社有资产管理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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