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挥供销合作社“三会”制度效能,按照总社监事会工作部署,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监督建议书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共十二条。
《工作办法》明确监督建议书是监事会在履行职权中,对理事会工作指出问题、风险预警、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的书面文件,主要对理事会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财政资金使用和直属企业事业单位重大投资、并购重组、资产运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
《工作办法》明确了监督建议书工作应遵循的原则、监督建议的渠道来源、制发程序、办理流程等内容,为更好履行监事会监督效能,切实提升供销合作社治理能力和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