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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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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部门协同 凝聚工作合力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共商推进锂电池回收利用工作
来源:流通网络建设处 发布日期:2026-05-20 04:25 字体:[ | | ]         浏览次数: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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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通知》精神,2026年5月20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召开专题座谈会,共商推进全区锂电池规范回收利用工作。

    会上,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介绍了全区系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及锂电池回收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之后,双方紧扣上级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工作实际,围绕强化协同联动、完善回收网络、畅通衔接利用等关键环节,深入交流工作思路、细化协作举措、明晰推进方向,全面梳理当前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共同谋划务实高效的落实路径。

    双方一致认为,废旧锂电池规范回收利用,既是落实国家资源循环利用战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防范环境污染、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民生安全的民生实事。供销合作社系统具有遍布全区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是打通锂电池回收“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力量;工信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在政策指导、行业规范、统筹协调等方面发挥核心引领作用,双方协同发力、优势互补,是推动国家政策落地见效、健全全区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的关键支撑。

    下一步,双方将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供销系统基层网点覆盖优势,凝聚工作合力,加快推进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切实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助力全区绿色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