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探索组建社有资本投资公司,优化社有资本布局,重点投向为农服务领域”的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区社)综合改革,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加强区社本级社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区社全资出资组建了内蒙古合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信公司)。公司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社会经济咨询。公司下设综合管理部、财务部、资产运营监管部三个部门。公司主要工作职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股东的意愿,以实现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公司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对社有资产进行管理与资本运营;收取和管理区社出资企业上缴的社有资本收益(包括投资收益和借款利息收入);运营和管理区社理事会社有资产(包括土地和房产);运营和管理区社其他社有资产收益(包括股权转让、资产处置收益等);管理区社基层组织发展等专项资金及资产托管业务;依托区社在服务“三农三牧”方面的优势,通过投资控股或参股、增资扩股、收购兼并、资产置换和重组等多种方式,积极与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及企业合作,促进农牧业产业现代化;筹建设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参与农村牧区金融改革,打造立足于区社直属系统,服务全系统的投融资平台。
2016年4月,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探索组建社有资本投资公司,优化社有资本布局,重点投向为农服务领域”的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区社)综合改革,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加强区社本级社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区社全资出资组建了内蒙古合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信公司)。公司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社会经济咨询。公司下设综合管理部、财务部、资产运营监管部三个部门。公司主要工作职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股东的意愿,以实现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公司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对社有资产进行管理与资本运营;收取和管理区社出资企业上缴的社有资本收益(包括投资收益和借款利息收入);运营和管理区社理事会社有资产(包括土地和房产);运营和管理区社其他社有资产收益(包括股权转让、资产处置收益等);管理区社基层组织发展等专项资金及资产托管业务;依托区社在服务“三农三牧”方面的优势,通过投资控股或参股、增资扩股、收购兼并、资产置换和重组等多种方式,积极与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及企业合作,促进农牧业产业现代化;筹建设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参与农村牧区金融改革,打造立足于区社直属系统,服务全系统的投融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