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08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布时间:2023-10-13 15:17浏览次数:91


自治区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振兴中“强基铸魂”的提案(第0080号)收悉,结合内蒙古供销合作社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发展情况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牧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近年来,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始终坚持为农、务农、姓农,把为农牧服务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全过程,推动供销合作社由单一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力争成为促进农村牧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生力军。

(一)持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努力打造供销社服务乡村振兴的新起点

    一方面,有效遏制经济下滑局面。受体制机制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改革发展推进缓慢、历史遗留问题集中暴露等因素影响,2021 年全系统销售总额下降 14.7%,购进总额下降 12.1%,农资、农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四大主营业务呈现全面下滑态势。面对这种情况,全系统统筹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全力推进经济企稳回升。2022 年,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 372 亿元,较上年增长 0.66%,增速回升 15.4 个百分点;实现购进总额 328.7 亿元,下降 1.3%,增速回升 10.8 个百分点。汇总实现利润总额 2244.6万元,较上年减亏增盈 5165.5 万元,实现扭亏为盈;社有企业所有者权益 12.8 亿元,增加 2665.2 万元、增长 2.1%。一方面,加快构建“双线运行”体系。推进联合社“三会”制度建设,协调自治区编办核增盟市社监事会领导职数,破解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难题。2022 年,盟市、旗县社监事会组建率由年初的不足 50%和 20%提高到 58.3%和 51.6%,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实现盟市、旗县全覆盖,乌兰察布市、兴安盟社协调增设了旗县级社监事会主任职数。健全上级社对成员社考核机制,9 个盟市社出台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办法。加强社有企业社有资产监管,明晰理事会、监事会权责边界,规范“三重一大”审批备案机制,修订完善项目投资、资金监管、干部考核等内控制度,自治区本级及 7 个盟市、41 个旗县建立了社有企业监管清单,开展了社有资产建档立卡工作。

   (二)持续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努力打造供销社服务乡村振兴的新通道

按照《供销合作总社、中央农办、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试点的指导意见》精神,启动全区供销系统“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确定3个盟市社的4个单位作为试点单位,并要求其他盟市社突出重点,拓展综合服务功能。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的实施方案》,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优势和经营优势,以基层组织建设为基础,以供销合作为带动,以信用合作为支撑,持续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促进小农牧户与现代农牧业有效衔接。为推进信息双向沟通,建立“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制度,指导各地找准路径,聚焦地方优势特色产业,探索新型发展模式。截至2022年末,全区12个盟市社渐次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其中,赤峰市供销合作社协调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设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组织体系 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赤政发[2022]82号),成立了由市政府市长为组长,市直19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建设“三位一体”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供销合作社,明确市财政通过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建立合作发展基金等方式,专项支持“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组织体系建设发展。

   (三)持续推进基层组织质量提升,努力打造供销社服务乡村振兴的新高地

一是分类推进基层社建设。就空白抓重组,制定印发《全区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实施方案通过依托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嫁接”、联合嘎查村“两委”共建、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盘活低效闲置资产建设等多种模式,新建经营场所、选址标准、外观形象、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五规范”基层社427个,全面收复基层经营阵地,在全国较早基本实现乡镇全覆盖。薄弱抓改造,制定印发《全区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改造提升实施方案支持原有基层社、综合服务社完善经营设备,拓展经营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完成具备稳定经营场所、良好外观、合法手续、规范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良好服务带动能力、为农牧服务的经营业务、农牧业综合性服务条件“七达标”的331个基层社、74个综合服务社的提质增效就较强抓提升,认真落实全国总社“千县千社”振兴计划,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内蒙古“百县百社”振兴计划,着力创建综合实力强、服务功能全、运营水平高、与农牧民利益联结紧密的基层社标杆社,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典型成果,擦亮“供销社”为农牧服务金字招牌。截至2022年末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建设基层社983个,累计发展基层社标杆社420个,其中:总社级标杆社49个。我区《全面推进基层社建设,夯实为农牧服务基础》典型经验入选全国总社《供销合作社集成推动综合改革典型案例汇编》,成为5个省级供销合作社案例之一。2022年,基层社累计销售额186.35亿元,占系统销售总额的50.1%。

二是不断提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带动能力。指导各地通过基层社出资、社有企业带动、与村集体合办、吸引大学毕业生和返乡人员兴办等方式,扎实推进专业合作社建设。截至2022年末,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数量7028个,带动农户294607人,创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638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52个,总社级示范社107个,自治区级示范社78个,区社级示范社407个。认真落实中央农办、全国总社等11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推进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化战略,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增加品牌含金量,引领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截至2022年末,全系统专业合作社拥有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品牌90个,注册商标274个,获得绿色有机等产品认证614个。

三是大力推进综合服务社提质扩面。大力培育农村牧区综合服务社,为农牧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一站式”便民服务,实现量质双升。按照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旗县社、盟市社、区社梯级推进星级综合服务社建设,打造一批建设标准高、服务功能全、农牧民满意的农村牧区综合服务社。截至2022年末,全区村级综合服务数量6301个,覆盖全区近6成的嘎查村;创建综合服务社星级社1051个。

四是逐步完善联农带农机制。采取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与小农牧户建立产业与利益联结,让小农牧户分享流通服务和产业发展收益。基层社通过入股、入社、业务合作等有效路径,广泛吸纳农牧民和各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加入,改造成以农牧民为主体的新型综合性合作社。截至2022年末,基层社组成人员中农牧民社员占比78.09%,系统92.16%的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由农牧民和村两委成员担任,入社农牧民直接参与经营管理和民主监督,系统基层社和专业合作社逐步成为农牧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四)持续优化和创新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努力延伸供销社服务乡村振兴的新领域

针对近些年农资特别是化肥供应持续下滑的局面,建立保供稳价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农资供应调度,全力服务保障粮食安全。2022 年,全系统肥料类销售 109.7 万吨,占全社会化肥需求量的 30%,较上年增长10.3%,其中水溶肥销售量增长 1.1 倍,扭转了化肥供应日趋减少的局面,肥料供应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强农业生产性服务,土地托管面积 251 万亩,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 529.6 万亩次,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再生资源回收额 6.9 亿元、销售额10.3 亿元。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区 20 个 800 人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全部建成了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点,全系统采购脱贫地区农畜产品 61.2 亿元、增长 13.6%。兴安盟社86家供应商利用“832 平台”完成农畜产品成交额 1.1 亿元,包头市社开展“绿色农资”行动助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取得实效。

   (五)持续推进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努力建设供销社服务乡村振兴的新优势

    加强产地、集散地、销地农畜产品供应链建设,提升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综合超市等终端服务水平,加快形成布局合理、流通顺畅的农畜产品供应网络。2022 年,全系统农畜产品类销售额 209.8 亿元,较上年增长 8.4%。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各级供销合作社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累计供应生活物资 2万多吨,边销茶、食盐等物资 5837 吨,调集消毒用品、药品、防护用品等防疫物资 6992 件,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狠抓日用品连锁经营配送,全系统累计实现消费品零售额 209.2 亿元,增长 0.3%。积极推进冷链物流网络建设,主动融入华北区域供销合作社冷链物流网络,稳步发展冷链物流业务。呼和浩特市社建设电商、快递、供销综合服务站覆盖全市 84%的嘎查村。包头市社建成寄递便民综合服务站 50 个,嘎查村快递服务覆盖率达 95%。

二、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2023年工作重点

我单位非常赞同贵单位提出的工作建议下一步,我单位结合工作建议,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全国总社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体制、着力提升为农牧服务水平,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基层供销合作经济组织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一是积极参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力做好农资供应。充分发挥农资流通服务职能,构建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农资应急保供体系,做好春耕等重要农时的农资储备、调运、供应工作。积极探索购销合作机制,对接上游厂商,掌握优质货源,提高议价能力,确保农资供应量足、质优、价稳。推动建立农资联盟,吸纳大型农资龙头企业,扩大农资经营规模,巩固提升市场份额。适应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要求,加大绿色农资供应能力,扩大水溶肥、有机肥等新型肥料供应比例。创新农资服务方式,推动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有机结合,依托庄稼医院等积极开展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服务,延伸服务链,拓展价值链,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强农资质量管理,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经供销合作社渠道流入市场。

二是加强基层社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基层社服务能力指导各级联合社积极争取扶持政策,做实各级合作发展基金,加大向基层投入力度。创建一批高质量发展的基层社。通过改造服务设施提升服务功能,建设乡镇为农牧服务综合体,积极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开展土地托管、半托管服务,丰富农产品购销、家电回收、快递收发、金融服务、便民缴费等服务功能,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指导综合服务社打造“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综合服务”的乡村服务网络推进基层社规范发展指导有条件的旗县社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扎扎实实建设一批服务功能比较全、社会形象比较好、可持续发展的基层社,打造成为可以学习借鉴的标杆和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基层社高质量发展。广泛吸纳农牧民和各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入社,建立健全规范的利益分配制度,引导基层社与嘎查村“两委”合作,共同建设为农牧服务平台、共同领办创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

三是完善联合社治理机制,积极打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健全联合社治理结构召开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修改完善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和有关议事决策规则。指导盟市、旗县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加快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工作考核机制,健全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评价机制。密切层级关系加强供销合作社层级间的联合合作,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更多用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推进系统内联合发展,创新联合合作机制,理顺利益分配关系,整合优势资源,促进协同发展。创新与系统外的国有企业、农牧业龙头企业的合作,优势互补、互利互惠,拓展供销合作社为农牧服务的领域和渠道,务实推进开放办社。

四是大力发展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积极推广土地托管服务坚持需求导向,积极探索适应不同地区、不同作物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广泛开展农产品收储、烘干、加工、销售等服务不断延伸服务链条。扩大服务规模,因地制宜开展生产托管和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在粮食主产区、牧业生产区建设一批标准化、规范化为农牧服务中心,大力开展土地托管、牲畜(草牧场)托管、兽医托管等服务。积极为小农户服务,解决好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干起来不划算的事,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确保农牧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完成总社下达的指标任务。

五是加快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稳步提升农村电子商务服务水平抓好农畜产品流通服务围绕自治区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任务,协调推进产地、集散地、销地等供销合作社农畜产品市场、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培育一批涉农涉牧龙头企业、农批市场等重点项目,发展生鲜超市、便利商店等农畜产品销售终端,推进农超、农企、农社、农批对接,建立长期稳定产销衔接关系,畅通农畜产品销售渠道用好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即“832”平台)全国总社农产品销售平台,推进全区绿色农畜产品线上线下市场拓展,增强保供稳价和综合服务能力,促进产品销售增长创新流通服务方式加快推动传统流通网络数字化转型,大力推进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电商服务和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发展直供直销、中央厨房等新业态、新模式。充分发挥总社农畜产品销售、日用品采购、农资销售三个平台作用,立足各地实际,成立集采或销售联盟,扩大集采集售规模,降低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六是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大力开展消费帮扶,更好发挥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即“832”平台)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促进脱贫地区农畜产品顺畅销售。落实产业帮扶政策,围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通过社有企业引领、专业合作社带动等方式,助推地方“土特产”培育壮大。调整优化社有资本布局,推动社有资本向农资、农畜产品、日用消费品、冷链物流、电子商务、再生资源等重点领域集中。农畜产品加工流通业务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向“互联网+”转型,推进集采集配、连锁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农资流通业务向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统防统治、农技推广等农业综合服务转型,加快发展成为专业化农业服务企业。培育专业化冷链物流企业,推动冷链共同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等模式创新。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6月30

 

签发人:陈晓东

承办人:巩志鹏

      话:0471-5182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