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062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布时间:2023-10-27 11:06浏览次数:351



傅永文、李文平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供销社体系建设 助力全面乡村振兴的提案》(第0623号)收悉。你们在提案中对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研深入、思考深刻、了解全面。单位高度重视,围绕提案提到的六个方面的问题和建议,结合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检视整改工作,全面梳理制约供销合作社体制创新和为农牧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研究谋划持续深化改革、服务乡村振兴的思路和举措,有序推进落地执行工作。现结合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区社”)职能,对提案答复如下

    一、推进联合社治理体系建设情况

(一)加强“三会”制度建设。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牧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实行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针对盟市、旗县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缓慢的问题,2022年区社协调争取自治区编办为各盟市供销合作社核增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用于配备监事会主任的政策文件;2023年争取自治区党委将“突出抓好盟市、旗县(市区)联合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列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施意见内容之一,并其纳入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指标中,督促指导盟市供销合作社加大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力度截至2023年9月,盟市社监事会组建率100%,旗县社监事会组建率从年初的51.6%提升到86%,超额完成了全国总社下达的2023年度目标任务。

完善“双线运行”机制。目前,区社本级、各盟市社均已成立了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公司,93个旗县社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77个旗县社成立或指定社有独资公司承接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公司职能,系统联合社、社有企业“双线运行”机制初步搭建。区社层面,制定了直属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审批备案办法、社有资产出资人审批备案监管责任清单、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社有资产产权登记与档案管理办法、社有资产转让、社有资产出租管理等社资社企监管制度,依法依章程履行理事会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盟市层面,5个盟市社、17个旗县社建立了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3个盟市社、8个旗县社建立了出资人监管权利责任清单。9个盟市社,60个旗县社出台了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3个盟市社、12个旗县社已建立了向出资企业委派财务负责人制度,以管资本为主的社有资产监管体制逐步得到完善。

二、完善基层供销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情况

分类推进基层社建设。空白抓重组,2018年制定《全区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实施方案》,在基层社空白地区新建规范型基层社427个,系统基层社达到975个,基本实现基层社苏木乡镇全覆盖。薄弱抓改造,制定《全区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改造提升实施方案》,推动331个基层社和74个综合服务社提质增效,达到“七达标”条件。较强抓提升,培育创建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齐全的服务功能、健全的管理制度的基层社标杆社420个。截至2023年8月底,全区系统基层社累计销售额109.06亿元,同比增长8.78%,占系统销售总额的53.52%。

推进综合服务社提质扩面。按照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打造了一批建设标准高、服务功能全、农牧民满意的农村牧区综合服务社,为农牧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一站式”便民服务,实现量质双升。截至2023年8月底,全区村级综合服务社6157个,覆盖全区近6成的嘎查村。创建具备为农牧服务能力、质量安全管理到位、规范使用供销合作社标识的综合服务社星级社1051个。

提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带动能力。指导各地通过基层社出资、社有企业带动、与嘎查村集体合办、吸引大学毕业生和返乡人员兴办等方式,扎实推进专业合作社建设。截至2023年8月底,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农牧民专业合作社6995个,带动农牧户29.8万人。创建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722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52个,总社级示范社107个,自治区级示范社103个,区社级示范社460个。推进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化战略,培育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标准的品牌81个,注册商标274个,获得绿色有机等产品认证605个。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区社印发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方案,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以基层组织建设为基础以供销合作为带动以信用合作为支撑,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目前,全区12个盟市供销合作社渐次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其中,赤峰市政府2022年出台了《关于建设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组织体系 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在组织力量、专项资金、联合合作等方面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2023年,赤峰市供销合作社再次协调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更好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目前已有73个苏木乡镇主动申报“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组织建设,服务区域覆盖1068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41.5万户农牧户、178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呼和浩特市供销合作争取到市商务局1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快递进村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运用邮快合作、快商合作等不同模式整合资源,叠加服务功能,打造协作共享平台,助力农村牧区现代化物流建设。目前,787个建制村设置了“电商、快递、供销综合服务站”,覆盖了全市83.95%的建制村;包头市供销合作社与包头农商银行、邮储银行、中国供销石油公司等第三方进行合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出专属金融产品“惠农贷”,加大金融服务供给

、完善社有企业经营服务体系情况

(一)培育发展社有企业。立足为农为牧主责主业,稳定发展农资供应企业,着力培育农畜产品企业和冷链物流企业,创新推进电子商务与实体企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新业态新业务,主动承担国家及自治区化肥、边销茶等重要商品承储任务,持续巩固社有企业在供销合作社为农为牧服务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开放包容的姿态,推进开放办企,吸纳有为农牧服务理念、承认供销合作社章程、接受供销合作社管理的具有影响力和良好成长性的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电子商务等类型社会企业进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社有企业在重要涉农涉牧领域的市场占有率。目前,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有各类法人企业657个,其中:全资企业138个,控股企业45个,参股企业122个,开放办社企业352加强社有龙头企业培育联合,全系统盟市及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73家,销售总额29.4亿元,增长16.7%。

(二)创新优化社有企业治理。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分类推进存量未改制社有企业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因企制定正常经营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方案清理长期停业歇业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目前183家全资、控股企业已完成改制企业174家,占总数的95%推动社有企业探索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实施市场化经营机制,努力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各级社有企业中,已制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的企业109家,占企业总数的28.91%。已开展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的企业80家,占企业总数的21.22%。已开展内控体系建设的企业114家,占企业总数的30.24%;规范社有企业管理,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员社入社退社管理办组织开展全系统社有资产建档立卡工作扎实推进“三降两清一扭”专项行动,推动社有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持续增强发展活力和为农服务实力

四、完善为农牧服务体系情况

(一)强化联合合作,做好农资供应服务一是建立农资保供稳价机制。制定《关于加强农资经营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完善农资保供稳价机制的实施方案》,致力于打造农资经营网络体系和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农资应急保供机制,推动农资供应平时服务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双提升。二是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加与中国农资集团的合作,依托中农集团的资金、技术、人才优势及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营服务网络优势,培育打造内蒙古区域内具有影响力的农资经营服务龙头企业。共同投资成立了中农(内蒙古)农资有限公司三是加强区域涉农资源合作。指导各盟市供销合作社牵头成立农资及社会化服务联盟,推进集采集配拓展服务内容,扩大农牧民受益群体。其中,兴安盟农资联盟已发展成员636家,联盟化肥销售量占本地农资市场一半左右,在农生产资料、农机销售、石油等方面累计农牧民让利4588.3万元。四是开展“绿色农资”升级试点。积极争取全国总社支持,将赤峰市翁牛特旗供销合作社确定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试点旗县。在全系统开展“绿色农资”升级行动,发挥系统15家“农资保供重点企业”作用,创新优化农资供应。2023年1至8月,全系统累计农业生产资料类销售额60.02亿元,同比增长26.37累计调入化肥销售各类肥料108.76万吨,同比增长54.32%。其中,有机肥销售量15.5万吨,同比增长737.53%;水溶肥销售量2.81万吨,同比增长45.35%,肥料供应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转变服务方式,做好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一是延伸服务链条,搭建为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全系统坚持需求导向,将供销合作社农业生产服务领域由产前农资供应,向代种代养、代管代收等产中服务和仓储烘干、产品销售等产后服务拓展,延伸服务链条、产业链条、利益链条。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等服务主体立足为农牧服务的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农资经营网点贴近农民的优势,累计建设为农服务中心174个庄稼医院465个。二是提升服务能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极探索适应不同地区、不同作物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因地制宜开展生产托管和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突出产中服务,推行物技结合定制服务,促进农业先进技术应用到田间地头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2023年1至8月全系统土地托管面积250万亩,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560万亩次,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三是协调金融部门,服务社会化服务主体。今年,区社与邮政银行签订“三位一体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启动政银“乡村振兴供销贷”,为本系统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提供支持。截至8月末,“乡村振兴供销贷”累计发放贷款8780万,为176家农牧业经营主体和农牧户提供了信贷支持;对接农信社、工商银行,推进双方在农资经营、农牧业社会化服务、“数字供销”等方面的多元合作。

完善服务网络,做好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制定印发《内蒙古供销合作社系统农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工作方案》,草拟《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应急保供型冷链物流发展三年建设行动方案》,加快构建农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积极参加华北五省市区供销合作社冷链物流联席会议,加强与相关省市供销合作社的冷链物流合作。截至2023年8月末,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拥有冷库124个,冷库容积45.58万立方米,库存能力18.24万吨冷链物流营业额2.13亿元。持续推进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按照“流通骨干企业+基层网点”的经营模式,以旗县域为中心,整合分散的网点,开展旗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纳入当地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初的1个旗县社增加到现在的7个旗县社;获得各类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资金由130万元增加到1157万元。截至8月底,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拥有旗县域流通龙头企业41家,旗县域集采集配中心29个,农畜产品经营网点511三是稳步提升农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组织参加全国总社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产销对接会,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用好“832”平台,助推内蒙古“土特产”培育壮大。截至8月末,全区31个脱贫旗县区入驻“832平台”的供应商680家,上架商品10870种,实现交易额2.74亿元;指导直属企业联合相关部门举办2023内蒙古首届餐饮供应链预制菜产业大会提升供销合作社农畜产品知名度1至8月,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实现农畜产品类购进额104.94亿元,同比增长24.67%;销售额102.57亿元,同比增长34.31%

、完善改革发展保障体系情况

(一)持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社工作。区社成立从严治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供销合作社系统全面从严治社工作指导意见,强化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修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规范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范围、程序,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六个所有”决策机制,严密制度建设,严格制度执行,把准为农牧服务政治方向落实党组书记任机关党委书记机制,设立机关纪委,配齐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强化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社向纵深发展

(二)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自身建设。按照有关要求,分层级在供销合作社系统内开展重点整治、清产核资内部审计自查工作,统筹抓好巡视、审计、重点整治发现问题的整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开展“两优”专项行动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着力解决“三多三少三慢”问题与自治区团委联合开展青禾计划,搭建“智慧青禾”平台,着力培养一支听党话、跟党走热爱农村、甘于在“三农”领域贡献力量的青年队伍,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注入了鲜活力量。

强化直属系统协同监督力量创新选聘第三方审计专业中介机构开展专项审计进一步完善了社有资产审计监督体系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内部巡察制度规定,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库,4家直属企业开展内部巡察工作设立监事会办公室,将原财务审计处内部审计工作职责调整至监事会办公室,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建立内部审计人才库,健全“监审合一”的工作机制。完善监事会监督工作制度通过工作函、建议函、提醒函整改函等方式,督促直属企业落实重点工作、整改存在的问题。制定区社监事会牵头,纪检、人事、财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理事会工作、本级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社有资产运行、监管以及财务、审计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或问题开展审计、审查,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下一步,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办好“两件大事”和推动内蒙古各项工作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以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为农牧服务能力提升作为推动发展重点任务,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和总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实现各项工作晋位升级。一是持续做好农牧业生产性服务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合作联盟发展,强化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认真开展绿色农资升级行动,推进三级农资应急保供体系建设,做好对淡季化肥、边销茶储备的管理工作,持续发展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二是推动流通服务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持续深入开展旗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稳步推进县乡村三级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冷链物流建设力度。大力开展消费帮扶,落实全国总社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产销对接会精神,持续参与做好“832平台”工作,加强品牌培育,拓展地方“土特产”市场推进供销合作社与总社电商、邮政在农畜产品购销两端深度融合、共享物流、集采集配,加快系统电子商务和寄递物流发展三是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认真做好区社乡村振兴定点帮扶村为农服务站工作。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快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开展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业务,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回收,探索推进“两网融合”,指导全系统持续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