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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党组与驻商务厅纪检监察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布时间:2024-05-16 09:52浏览次数:120

        2024年5月9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区社)党组会同驻商务厅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修订了《区社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听取了区社直属系统1至4月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和机关纪委2024年工作安排,会商下一步重点工作。区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那炜清主持会议并讲话,驻商务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罗春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区社领导班子成员、驻厅纪检组李春国副组长、区社直属各单位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发表5周年,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意义重大。区社直属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自治区十一届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大力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质效,以党风廉政建设高质量成效引领和保障区社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针对当前直属系统在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各类问题整改整治等方面问题和不足,区社直属系统各级党组织一是要强化政治引领,提升思想认识。要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扣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实施“六个工程”、“闯新路、进中游”的任务要求,紧扣全国总社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紧扣巡视审计重点整治整改要求,细化工作举措,明确任务分工,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落实。要以集中性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完善工作机制,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三是要深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树牢“过紧日子”思想,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坚决纠“四风”树新风;四是要筑牢思想防线,牢牢牵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坚持运用好“四种形态”,大力支持驻商务厅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五是要完善制度建设,区社直属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的监督制约,切实保障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驻商务厅纪检监察组罗春晖组长对区社党组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持续向好等方面给予了肯定,并就共同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意见。要求区社直属系统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政治方向,扛起政治责任,筑牢政治忠诚,把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自治区十一届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推动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直属系统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要加强自我革命,在思想上深刻领会、工作中精准把握、行动上全面落实、职能上夯实监督基础,持续净化政治生态。要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要强化问题导向、加强台账管理,紧盯严查招投标、项目评审、补助发放、选人用人、安全生产等领域存在的问题。三是要加强重点工作,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评审程序,持续落实好重要事项衔接通报等制度,加快巡视审计、重点整治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度,不断夯实供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四是要加强作风建设,高效推进全面发展。要对标“提标、提速、提效”要求,开展自查、定期调度,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效。要以全党集中性纪律教育为契机,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加强干部教育管理。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区社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